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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