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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