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长兴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确保项目实施及整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长兴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7年度)》,投入4632万元用于企业废水深度治理项目;投入1800万元开展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在线监控及园区大气重金属在线监测工程,启动招投标工作;投入330万开展和平铅蓄电池园区污水厂排放河道生态保护工程,投入315万开展小浦铅蓄电池园区污水厂排放河道生态保护工程
下半年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上半年以来,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施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为抓手,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全面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环境监管,推进生态创建,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环境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一、 主要工作和成效
上半年,长兴县环保局做到四个“扎实”,全面推进生态环保建设,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1-6月,我县空气优良率72.9%,较去年同期下降8.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4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1%(全省均值36μg/m3,同比下降5.3%), 在全省58个县(市、区)中暂排第57名;市控及市控以上监测断面I~III类水质断面保持在100%,功能区达标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一)格局扎实,稳步推进重点亮点工作
1.有力推进美丽长兴建设。一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开展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自查审核,预计近期可以通过命名;开展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自查审核,38项指标已基本达标。二是提前谋划美丽湖州建设工作。根据湖州市《2018年度长兴县美丽湖州建设工作任务书考核评分标准》,下发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意见,并提前谋划今年的美丽建设工作。三是推进“两山”实践创新系列示范创建和绿色系列细胞创建。上报“两山”实践创新系列示范创建培育项目15个、“美丽浙江特色体验地”9个,配合相关部门选好3个省级绿色家庭和2个省级绿色学校。四是制定2018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等6项县改革任务,分解落实9项市改革任务。
2.全面推进污染减排。一是明确减排目标。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减排规划和总量控制要求,明确2018年度减排目标:四项指标中化学需氧量(COD)削减3%以上,氨氮净削减3%以上、二氧化硫4%以上、氮氧化物4%以上。二是推进工程减排。继续做好污水厂生活污水负荷提升工作,新建污水管网11.92公里;启动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工程。三是推进管理减排。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项目86个,到位资金14167万元,完成了对水泥、印染、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的全覆盖;完成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屠宰及肉类加工等6个今年需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共排查出企业17家。
3.重点推进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今年以来,按照上级部署起草了本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举一反三整改清单,并报县委县政府行文下发,同时,积极参与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及信访件整改工作。会同各责任单位及属地环保所积极推进我县49件信访件问题整改落实。目前,正在有序组织对各信访件台帐资料补充完善,推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
4.快速推进污染源普查。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到位。成立县普查办,同时成立乡镇(街道、园区)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和联络员10人,已选聘普查员65名,普查指导员35名,完成清查阶段培训、考核培训,核发清查员证。二是清查工作圆满完成。截至目前,我县普查第一阶段清查录入国家系统的工作全部完成,其中录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34家、生活源锅炉9家、入河排污口16个、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5509家。
5.配合推进饮用水源地督察。一是全力做好充足准备。印发《长兴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长兴县合溪水库、包漾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计划在2018年12月底前将我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及时落实督查整改措施。根据督察组对合溪水库水源地和包漾河水源地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截至目前,合溪水库水源地存在问题已初步落实方案,整改工作同步启动;包漾河有关问题已立行立改,成效显著。
6.强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整改。一是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协调审计。第一时间成立协调工作小组,并牵头配合和对接有关审计工作。审计征求意见稿形成后,针对提及我县的12个问题进行对接和情况说明,删除了7处提及长兴的内容,并修改了有关问题的表述。二是快速反应,强力落实整改措施。审计结束后,我县立即着手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涉及到我县的5条6个问题中,有4个已整改到位,其余2个正在整改中。
7.广泛推进环保宣传。一是充分发挥党校培训阵地作用,5月中旬在党校开展《践行“两山”理念建设生态文明专题研讨班》,组织乡镇和部门分管领导参加培训。二是多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垃圾分类公益行动、千人签名倡导、环境法治宣传、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等四个系列活动开展,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000余份。
(二)措施扎实,稳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
1.紧抓治水攻坚,有效落实提升水质治理措施。一是统筹污水治理。统筹推进治水十大行动55个项目建设, 累计完成投资7.9亿元,推进4个工业园区、4个餐饮集聚区、8个居民小区和4个乡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完成省级示范点“一点一策”方案编制工作。二是强抓水质提升。以交接断面水质提升为重点,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序推进《长兴港水质提升整治工作方案》各项工程。上半年,全县3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功能区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推进行业整治。完成26家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完成4家金属表面处理企业整治工作,建成王浜头3000吨/日中水回用站,完成61家企业整治淘汰,淘汰落后设备1449台套,腾出标煤7.5万吨。四是建成“河长制”展示馆。建成集探索起源、历史演变、特色做法和亮点特色为一体的长兴县“河长制”展示馆,全面展示我县“河长制”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效,展示馆于6月7日正式开馆。
2.紧抓治气攻坚,有效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一是牵头开展治气工作。实施“1861”治气攻坚行动,摸排出1700个涉气点源清单。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恶臭异味等进专项检查,共下发督办单13起。二是全面推进涉气“散乱污”综合治理。牵头开展废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全县47家废塑料加工企业中,完成关停企业36家,实施原地整治11家企业。同时,配合开展废丝造粒、琉璃瓦、大理石行业整治。三是持续深化工业VOCs治理。完成4家VOCs治理示范企业的治理设施安装。深化VOCs治理与减排,进一步深化对40家VOCs整治企业的治理,建设1家化纤企业在线监测,8月底前完成设施安装运行。
3.紧抓治土攻坚,有效落实土壤综合治理措施。一是综合举措抓治土。上半年,下发《2018年长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状况详查样品采集工作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企业名单核实、增补工作;初步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填报2个地块;加强与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信息共享,各乡镇环保所配合初步摸清我县关停退役企业原址地块基础信息。二是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成立长兴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确保项目实施及整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长兴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7年度)》,投入4632万元用于企业废水深度治理项目;投入1800万元开展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在线监控及园区大气重金属在线监测工程,启动招投标工作;投入330万开展和平铅蓄电池园区污水厂排放河道生态保护工程,投入315万开展小浦铅蓄电池园区污水厂排放河道生态保护工程;投入2100万元开展危废全过程监管项目,在试点完成的基础上向铅蓄电池企业全面铺开工作。
4.紧抓固废管理,有效落实固废危废整治措施。一是抓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规范到位、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完善到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到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到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落实到位。上半年,我县危废产生单位在湖州市固体废物动态管理系统注册235家,管理计划上报并通过审核136家。二是完成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厅部署要求,按时完成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情况的基础数据统计,同时完成处置能力排查工作。
(三)监管扎实,稳步推进环境风险防控
1.加强监测监控,强化监管能力。一是加强日常监测。出具各类环境监测报告400余份,完成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43家次,其中比对监测35家次。按时完成地表水、农村环境等环境质量考核监测,按要求开展好农村生活污水抽测等配合工作。二是推进自动站建设。完成4个清新空气站的站房建设,做好2座省控空气站和16座乡镇小型气站的运维工作;水站建设方面,基本完成东村桥水站建设,完成包漾河和下莘桥水站点位勘察,正常开展合溪新港、长兴港、杨家浦港三个国控水站的上收改造工作。三是加强在线监测。上半年,共办理各级自动监控监测数据超标督办单共188件,办理严重超标督办件共9件,按时反馈率100%。17家印染、化工企业总氮等在线设备安装已完成,督促8家水泥、垃圾焚烧企业完成新增在线设备的验收准备工作,其中7家水泥企业已完成,完成2家门禁系统改造试点工作。同时,推进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及环境信息公开,组织已申领的42家持证企业开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50家原省控以上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1-6月省厅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率达99.82%。
2.强化监察执法,提升应急能力。一是加强现场检查。上半年,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8337人次,检查企业3808家次。其中,开展“蓝天保卫”1号专项执法行动、春夏季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护卫蓝天碧水净土”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项行动5次,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2122人次,检查企业932家次,立案处罚企业12家。实施随机抽查,组织13个随机抽查检查组26名执法人员,随机检查企业204家,责令整改企业18家。采取“5+2”、“白加黑”错时执法模式,夜间和节假日共出动检查29次,出动执法人员436人次,检查企业263家次。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上半年,共立案89件,罚款417.1515万元,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5件,刑事拘留16人,移交公安行政拘留4件,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信访维稳。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704件,处理率达到100%。四是及时完成排污费征收及移交,全面完成2017年及以前的排污费清缴工作。按要求向地税部门移交全部177家排污企业的数据信息,指导企业完成2018年一季度环境税的核准申报。五是加强环境应急及环境安全管理,完成企业应急预案备案43家,其中备案计划企业21家,完成计划数的70%。有序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检查共出动人员1790人次、检查企业791家次,排查问题80个,发放现场监察记录表15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份。
3.严格项目准入,坚守环境红线。一是加强项目管理。上半年,共审批项目环评158个(其中报告书9个,报告表148个),行使环保“一票否决权”,否决项目2个,完成验收项目22个(报告书9个,报告表13个)。二是推进预审联审工作。上半年,共审议26个项目及审批验收相关议题,预审76个拟签约项目,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项目66个,“一门受理”中小项目联审170余个。三是严格项目准入。委托浙江大学编制了《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文本》,目前已通过省厅专家评审会。根据省厅《关于提交保护地矢量图的紧急通知》,会同县农业、林业、国土等部门进行对接分析,对长兴南太湖翘嘴红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浙江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兴太湖图影湿地的保护边界进行了分析和明确。四是规划环评修编。全力规划环评修编工作,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湖州省际转移示范平台长兴分区、长兴画溪新能源小镇已由县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已于3月报给国家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长兴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规环评已通过专家评审。
(四)作风扎实,稳步推进队伍能力建设
1. 明确责任,确保乡镇环保所发挥职能。一是明确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与乡镇(街道、园区)的关系,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乡镇环保所的监管职责,并将其纳入乡镇综合执法平台统一管理调配。二是发挥环保职能,各环保所根据属地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配合乡镇(街道、园区)开展专项执法和整治工作,全力配合推进中央环保督查、专项环境执法行动等重点工作顺利完成。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乡镇环保所人员和装备配备,资源重点向一线倾斜,及时调整人员配置,确保基层环保所46名人员业务能力过硬,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并逐步探索使用暗管探测仪、无人机等仪器设备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破解监管难点,提高执法效率。
2.优化服务,确保“最多跑一次”及各项环评改革不断推进。一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动态调整“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目前共有14个主项,17个子项,事项全部实现“零上门”,全部进驻中心,实施受办分离。二是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在4个“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率先实施承诺报备制改革,截至6月底已有2个项目,完成报告表简化至登记表备案。三是推进“标准地”机制建设,设置环保标准地条件,目前已出具25块标准地的土地手续。四是完善一窗服务机制,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环保事项可由企业投资项目综合窗口受理,延伸至乡镇市民服务中心事项可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
3.严格作风,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深入。一是突出“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设。修改制定《2018年长兴县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2018年长兴县环境保护局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重点任务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分层次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根据岗位分工,梳理查找风险点448个,制定了456个防控措施。二是规范工作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在年度考核办法中增加“纪律规矩”内容,并设置较大分值,细化扣分款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科室单位考核、个人考核紧密结合,具体落实到科室、个人。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季报制度,建立重要会议、“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纪检组列席制度,健全“三重一大”等事项报备制度,实行挂牌上岗,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坐班制度。三是加强督查力度,严格追责问效。建立局纪检小组每月督查和邀请派驻纪检组每季度督查的模式,定期对各科室、各单位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上半年局纪检小组督查6次,联合纪检组开展督查2次。
二、 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治气工作形式严峻。目前我县空气质量还超过去年同期水平,要实现市局下达的40微克的目标压力非常大,此外,虽然臭氧整体浓度下降,但是夏季臭氧超标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二)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进度不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是今年治水的重点工作,需通过实施管网改造、阳台水改造等工程项目才能达到创建任务,受项目审批影响,乡镇部分急需实施项目短期内无法落实,影响创建工作。
(三)治土工作量大人手紧缺。虽成立了治土办,但人手不够力不从心,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影响面上进度,此外,目前,我县土壤环境调查地块基数大、调查周期长,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含量高、投入资金多,工作量相对较大。
(四)危废固废处置能力不足。固废涉及种类多,涉及行业范围广,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在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过程中存在瞒报、漏报、错报行为,同时,企业危废及污泥处置能力不稳定,存在潜在环境安全隐患。
三、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统筹落实,全力攻坚水、气、土三大战役。加强部门联动,加快推进各项工程建设,聚力重点工作和项目,确保按时间节点顺利实施,完成年度预定目标。全力完成大气污染防治“1+3”百日攻坚行动,实施县级核心区治气方案,确保城区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空气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对“建筑工地扬尘、交通运输扬尘、废气异味等三方面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快污水零直排区、美丽生态河道建设、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开展每月进度通报。加紧完成新塘断面自动监测站上下1公里水生态修复建设,确保自动监测站考核数据稳定达标。围绕排污口整治、小微水体防反弹等督查重点,开展专项督查。基本完成我县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正式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实现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基础信息调查、地块环境风险筛查,基本确定采样调查清单和布点方案,启动“关闭蓄电池场地原址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项目”的招投标,开展关闭蓄电池场地原址调查、评估工作。
(二)重点落实,加快打造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区。加快推进重金属监察执法、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地下水监测井以及县域大气重金属在线监测等工程项目,促进铅蓄电池产业优化协调发展,努力建成“十三五”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与风险防控示范区。合理分配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落实实施项目清单,完成铅蓄电池企业废水在线监测和废气在线监控工程,完成铅蓄电池企业危废全过程监管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项目建设,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三)加快落实,确保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完成。在保质保量完成前期清查建库的基础上,加强与乡镇部门的联动合作,全面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等工作。摸清全县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同时,充分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普查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工作。
(四)加强组织,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以美丽湖州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细化任务分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推进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绿色系列、“美丽浙江十大特色体验地”等创建活动,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等9项改革任务,提炼工作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