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应该富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用情来打动听众。 中学生国旗下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感恩教师》。在我们愉快地迈进新学年的时候,我们又将迎来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在此,我们衷心地预祝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学习法律知识,做合格少年》。即将到来的12月4日是全国普法宣传日,我们中学生应该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保护未成年的自己。一提到法律,有人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不会与法律打交道,也有人认为自己年龄还小,尚未长大成人,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其实,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因为,一个人自呱呱落地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既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然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4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同时第15条还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
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淡薄等原因,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越来越突出,而且越来越低龄化,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很多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都是因为一些小事引起的。比如以下三个案例:
某中学年仅15周岁的刘某,沉迷于网络游戏,因为父母不给钱,为了上网他想到了向同学强行索要钱财,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某县某中学学生陈某和罗某,均17岁,信奉哥们义气,为帮同学出气,携带砍刀把人砍伤,被判入狱。
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少男少女因同学之间的“口角之争”,残忍的将一名17岁少女杀害并分尸。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1人有期徒刑15年。
以上案例中的花季少年因为不懂法,不注意平时的行为习惯,只追求一时的自由自在,放纵自己的私欲、贪欲,结交不良朋友,沾染恶习,从不良行为发展到严重的不良行为直至最后的犯罪,大好的青春年华只能在铁窗中度过。在我们身边,也有个别同学有不良行为,如吸烟喝酒、旷课、打架斗殴,更有甚者夜不归宿,纠集校外人员来校滋事,殊不知这些同学自以为很了不起,却已经徘徊在犯罪的边缘,要知道学校对有以上行为的同学进行教育是在进行挽救。今天下午,各班同学将集中收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警示教育片》,该片以众多真实的与我们同龄的青少年们违法犯罪的案例向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认真观看,人人树立法制意识。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了我们美好的未来,我们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免误入岐途,走上犯罪的道路,大家请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全面掌握法律知识,法律允许的才去做,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也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我们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我们就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我的国旗下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