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作为支付甲方违约金。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以上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支付完毕,合同自动解除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甲方自愿的外防护脚手架搭设、拆除等相关项目承包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本工程的总建筑面积㎡,周边搭设钢管双排脚手架,每层楼工字钢(槽钢)搭设时出料平台预留预埋、四周外架埋铁(包括外架楼口),安全密目网、平网的绑扎竹跳板铺设,保证外架搭设支撑牢固、可靠。同时,按建委及安管站的要求及外架施工、规范施工,每层楼的梯道、露台以及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搅拌机防护棚、钢筋制作防护棚全部由乙方负责搭设、拆除。乙方所需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由乙方自行负责。要求有刷花杆的必须刷,以及安全标志、表识必须符合满外架的验收规范及要求。工程完工后的拆除,统一堆放到现场指定的位置。
三、工程单价:负楼按搭设楼层立面搭设的架子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元(壹拾元整)包干。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标楼按地面平方每层647平方计算,每平方以元(壹拾肆
元整)包干价。
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根据甲方主合同为基准,乙方完成标准七层楼的搭设脚手架的工程量,由施工方开据予以结算。甲方支付乙方承包单价完成量的人工工资70%,余下的20%拆除脚手架后一个月内付清,余下10%与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付清。
五、工程工期:乙方工期必须同甲方施工进度同步,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按照报审的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和拆除。保证甲方的施工工期,中途因缺乏人员不按时保证甲方正常施工进度的,甲方将罚乙方每天500.00元至1000.00元(拖延工期款),必要时清退出场。
六、工程质量:按照国家规范及现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安管站、业主、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对进场的材料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乙方搭设不规范必须返工,出现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在项目部的按安排下从事作业,要做到每样材料用到实处,接受项目部的监督。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七、工程安全责任:乙方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人员的指挥,并接受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及质量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乱施工,违反安全作业本;如出现伤、亡、残事故,20000.00元以内的(包括20000.00)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20000.00元以上的按三七划分,甲方七成(甲方负责的七层,同时必须要有伤、亡、病、残者持有县级医院的出入院证明的医院发票方可报销),
乙方三成。该工程开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导致停工和出现吵架、斗殴现象,没人每次罚款500.00元,并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各班、组本着相互配合的原则,不能相互拖延或者故意损害其它班、组的利益。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否则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必须罚款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为了确保质量,乙方委派负责,必须进驻工地,连续3天不到现场,视为自愿退出合同,甲方按实做工程量的50%结算。
九、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公司留一份存档备查,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解释权由甲方)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