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XXXXXXXX有限公司:
于2014年X月X日xxxxxxxxw有限公司给我司开具壹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XXXXXXX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3304115XXXXX
发票张数:壹张
发票代码:33021311XX0
发票号码:____________
发票总额:____________元
由于管理人员保管不慎,不小心将发票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和尚未抵扣,望贵公司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便于我公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