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于2023年5月4日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3年第6号发布,下面皮学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保险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持保险公司经营
第三十三条全部外资股东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适用外资保险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擅自增(减)注册资本、变更股东、调整股权结构的,由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10年6月10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2000年4月1日颁布的《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暂行规定》(保监发〔2000〕49号)以及2001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规范中资保险公司吸收外资参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1〕12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