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应在事故发生时,立即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根据情况做出处理意见。第八条运输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运输风险保证金万元。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一月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运输风险保证金。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乙方(承运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在甲方产品(柴油机)的运输业务上同乙方进行合作,并制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品种
柴油机及配套附件。第二条货物起运及送达地点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扬州至(全国各地、异地仓库)之间调拨发货所涉及的公路运输服务。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甲方产品属于高精密机械加工产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小心爱护,按照产品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及时、安全、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采用与乙方约定的信息传递方式(电话、传真或互联网等)向乙方下达准确的货物运输指令,运输指令内容包括:货物品种、数量、发运地、目的地、交货期限、运输方式等。
2、乙方必须严格在甲方规定的运输时限内,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收货地点;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延期时间处以元/时的处罚。如果因此导致甲方被客户处以罚款时,则罚款由乙方承担。原则上所罚款额以本批运费总额为上限,如造成甲方损失的,按本条第五款执行。
3、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地址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因此而增加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货物运输业务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作状况及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执行。
5、在双方协议期限内,如果乙方营运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客户关系,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直至终止合同的措施,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并扣减直至扣完风险保证金。
6、乙方要保障甲方货物安全,不论何因造成甲方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的,乙方应按此批货物的合同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不可抗力因素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装货地点装货。乙方派出的承运车辆车况完好,符合公路运输及装载要求。车辆须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营运证书、车辆保险及防雨、防盗等设施。驾驶员必须受过专业培训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乙方每次在甲方指点地点或仓库装车时,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制度规定,服从仓库现场人员管理。同时乙方要核对清楚货物的型号、数量、附件、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甲方货物如数、完好托运。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运输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提前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甲方提供收货人联系电话)。以便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非乙方原因,发生收货方拒收货物或变更收货地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收货地点。
5、乙方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由收货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收货人须如实在签收单上签字(必要时加盖收货单位印鉴),收货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一律无效。
6、货物发出后,乙方应负责对在途车辆进行跟踪监控,并及时向甲方反馈。
7、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支付违约金。
8、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塌方等)、交通事故等原因影响正常交货期限的。乙方应在事故发生时,立即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根据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在甲方仓库等货超过4个小时的,甲方按超过4小时后每车50元/时偿付给乙方;如甲方取消本次货物托运,应在4小时内通知乙方,超过4小时后应给予乙方适当补偿。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罚(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门证明)。
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因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而引起其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运输保险、理赔
1、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交通事故(翻车、撞车)情况,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妥善处理和保管,防止事故品的遗失。在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和处理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将事故品按甲方要求如数运回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自理。
2、自出险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须负责完成出险资料的收集工作,愈期未提供出险资料或出险资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从乙方货物运输风险押金中先行扣收;如事故发生的责任属第三方,由乙方负责先行赔偿损失给甲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事故责任的第三方进行索赔。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货物运输费用按双方商定的运输价格表执行。运输价格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常情况下合约期内运价不变,如确需变动,均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重新对价格表签字盖章认可。
2、每月末,乙方在次月日前,根据当月发运记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结算运费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开具运输统一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0天内结算完毕。支付方式为。回单是乙方货物是否送达和运费结算凭据,如因回单的延误或遗失,不能按时结算运费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运输风险保证金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运输风险保证金万元。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一月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运输风险保证金。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分歧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双方协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时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份。具体名称为。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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