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为确保良好的劳务关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在甲乙双方自愿的条件下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雨水管渠工程
二、工程地点:郑州市第街与航海路交叉口
三、承包性质:清包工(包工不包料)
四、承包范围:钢筋制作与绑扎,不含二次工程,钢筋机械及机具、绑丝、伙食费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区所需水、电及住室,同时提供钢筋的装卸及运输车辆。
五、承包价格:按雨水管梁走向单米进行计算,每米550元。
六、付款方式:1、工人进场二十日内生活费由乙方垫资,以后均由甲方支付。2、农忙季节,甲方支付给乙方所干工程量90%的工程款。3、每干400米甲方支付乙方所干工程量80%的工程款。4、工程结束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所干工程量100%的工程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七、施工A: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有利的施工环境及条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及延误工期均由甲方负责。
3、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状况,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钢筋装卸及挪运的机械、车辆,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
B:1、乙方应按照图纸、变更及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要求工程质量及速度进行施工。
3、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现场施工摆放整齐及施工完毕后清理工作。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不得违背。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