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标准,开展对照检查。三是表明态度,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带头进行评议。党支部根据各党小组评议情况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等次认定意见,上报处党组审定。民主评议活动结束后,党支部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根据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__年度党组织生活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活动为载体,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为推动水城建设、邕江整治开发和内河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参加范围
全处(办)党员(含退体党员)。
三、组织生活及民主评议主要内容
召开组织生活会,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既要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也要联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完成工作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对照党章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要求,组织党员认真检查个人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1、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平时工作中、在关键时刻、在危急关头充分展示党员的良好形象,影响和带动群众。
2、学习方面。是否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正确理论指导实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争做学习型党员。
3、工作方面。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岗尽职、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在本职岗位上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4、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密切联系群众,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民主评议等级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定档,其中优秀党员所占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5%(每个党小组在全支部范围内评比推荐4名)。
五、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要向全体党员讲清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与党性分析暨民主评议工作。
2、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创建先锋示范城活动有关文件等为主。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党性分析。每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标准,开展对照检查。在开展学习和对照检查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性分析材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找出问题和差距,重点围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作风、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特别是结合创建先锋示范城暨"岗位党旗红"主题实践活动公开承,重点查找在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二是分析存在问题和差距的原因。三是表明态度,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4、民主评议。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好党员个人讲评、党员之间互评、组长点评、群众代表参评的民主评议活动。会上,每个党员对照撰写的党性分析材料进行党性分析,小组长逐一对党员进行点评,总结成绩、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全体党员之间开展互评,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无记名形式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评议党员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并认真听取他们对党员的评议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带头进行评议。
5、组织审定。党支部根据各党小组评议情况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等次认定意见,上报处党组审定。"优秀"等次党员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党员总数的15%;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要说明需改正的问题和不足;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要有充分、详实的依据。
6、情况通报。民主评议活动结束后,党支部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党小组为单位,在党支部的总指导下开展活动,各级领导要主动参与所在党小组的党员党性分析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工作结合。要把民主评议党员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与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暨"岗位党旗红"主题实践活动公开承诺等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本处(办)中心工作相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完成时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处党支部统一部署,评议的具体工作由各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要求在20__年12月25日前将评议情况及相关报表上报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