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第八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生效。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卖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接)
第二条标的物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三条质量标准:。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时间、数量:
方式:
地点:时间:数量:。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标准:。方法:。地点:。期限:。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买方:。
卖方:。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时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
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卖方所在
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卖方(章):买方(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