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尊重儿童的核心内容就是尊重儿童的权利。这一核心的前提当然是承认儿童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像成人一样,是一个权利主体,享有他应有的权利。对我们大多数家长来说,尊重儿童如下这些权利是比较重要的:儿童游戏的权利。儿童参与和表达意见的权利。做爸妈的不都是为孩子好,爸妈的意见就是孩子的意见。
有的家长对孩子有求必应、百依百顺,以为这是对儿童的尊重;有的家长放任自流、不管不顾,也以为这是对孩子的尊重;还有的家长见孩子有错也不指出,深怕伤了孩子,还以为是对儿童的尊重;……其实,这种种做法,都误解了尊重儿童的内涵。
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尊重儿童的核心内容就是尊重儿童的权利。这一核心的前提当然是承认儿童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像成人一样,是一个权利主体,享有他应有的权利。对我们大多数家长来说,尊重儿童如下这些权利是比较重要的:
儿童游戏的权利。游戏,是儿童的主要生活方式;就像从事不同的职业是我们成人的工作一样,儿童的工作就是游戏。儿童是在游戏中学会各种知识,习得生活能力,锻造健康身心,模拟社会生活的。不少家长不懂得这一点,以为只有在课堂上才是学习,游戏就只是玩。于是总是剥夺孩子游戏的机会,却不知道由于它违背了儿童的天性,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
儿童参与和表达意见的权利。一些家长总以为孩子小,不懂事,让他参与,不是添乱么?孩子能有什么好意见?做爸妈的不都是为孩子好,爸妈的意见就是孩子的意见。确实,三五岁、七八岁的孩子是不大,他们的参与有时反会造成一些麻烦,他们所表达的往往也不那么理想。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学习了与人相处,学习了沟通,培养了主人翁意识,增强了自我价值感。这些品质对他们今后的学习和社会生活的价值怎么估计都不会过分。(《美国:孩子与大人平等》)
儿童选择的权利。生活中有很多现象我们已司空见惯:孩子的吃、穿、玩、行,大人决定;孩子的兴趣学习,爸妈拍板。他们从没想过孩子愿不愿意,孩子是否喜欢,只知道我是为他好,他懂什么,现在不愿意、不喜欢,长大就知道父母的良苦用心了。殊不知,这样做的结果,轻则滋长了孩子的依赖思想,培养了一个生活能力弱的“低能儿”;重则扼杀了孩子的想像力和创造力,造就了一个胆小怕事、毫无主见的庸才。其实,孩子的能力并不是我们想像得那么低,要相信孩子的本事,给他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让他逐步学会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从而给孩子创造个性发展和自我发展的空间。(《那只灰灰的小鸭,它是天鹅》、《不要和孩子“较劲”》)
尊重儿童的话题很大,内容很多,小小篇幅,只能略说一二。归结是一句话:真要为孩子好,就给他足够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