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建设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二标段
工程地点:蚰蜒山、罗袁寺山工程内容:山体绿化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山体绿化工程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人民元币)(小写)¥:元预付款:元;进度款:元;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