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预检分诊制度是预防传染病院内传播、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切实落实消毒管理措施,保障医疗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省卫生厅2008年xx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要求,结合手足口病、流感、狂犬病等重点疾病的防治,我市在2008年4月20日-2008年9月25日期间开展了对全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学校和幼儿园等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做好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重点监督检查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市卫生局通过认真分析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在今年4月初制定了《2008年巴中市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计划》(x市卫发[2008]xx号),明确了工作目标、检查对象及内容,对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08年4月20日-2008年9月25日期间,各县(区)卫生局和执法监督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负责对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并对部分县(区)进行了抽查和督导。据统计,我市共检查医疗机构949家,其中医院28家,乡镇卫生院175家,社区服务中心21家,妇幼保健院5家,其它医疗机构720家;检查内镜诊疗机构19家;采供血机构2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4家,其中市级疾控机构1家,县级疾控机构3家,检查疫苗接种点469个;共检查学校、幼儿园660家;检查中发现119家医疗卫生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立案72起,给予警告处罚84家,罚款金额71700元;43家学校和幼儿园有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0起,给予警告处罚41家,罚款13300元。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一)医疗保健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情况。县级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对传染病医疗救治的应急预案、救治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演练都基本得到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基本符合要求。市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传染病门诊布局基本合理,消毒隔离措施基本符合规范。医院所用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采购、储藏、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要求。乡级以上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基本规范,门诊有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存在问题:1、乡镇卫生院和其它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大多未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直接按垃圾处理焚烧销毁。污水处理设施简陋,运行不好,监测达不到国家要求。多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不规范、运送线路不合理、暂存地点防护措施不到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等诸多问题,按要求处置医疗废物总体合格率较低,医疗保健机构医疗废物回收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普遍还未能落实。2、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缺乏,没有设置院内感染管理科室,无疫情报告自查记录,疫情报告核查工作存在缺陷。3、部分县(区)无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部分医疗没有有效的污水处理系统。4、中心卫生院大部分供应室布局、消毒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乡卫生院更差。重点科室的消毒监测频次少,部分卫生院不能正常开展消毒自检工作。5、部分民营、个体医疗机构诊室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易造成传染病疫情漏报。6、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较差,未按规定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或监测频次不足。
(二)医院内镜消毒情况。检查的19家开展内镜诊疗活动机构都制定了内镜室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执行;内镜与附件的数量能够与接诊病人数量相适应,消毒灭菌时间符合要求;消毒清洗设施基本齐全,均配置四槽或五槽清洗消毒设备,部分医疗机构还配备自动清洗消毒机对内镜进行消毒,未发现使用非流动水对内镜清洗消毒现象;使用的活检钳、高频刀均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存在问题有:部分内镜室布局不合理,内镜室检查区、洗涤消毒区、清洁区三区有交叉;有对内镜检查前的患者未进行乙肝标志物实验室检查的现象;使用中的消毒剂和消毒灭菌后的内镜未按要求进行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三)疾病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情况。疾病控制机构均有明确的传染病防治目标,并能认真完成上年度的传染病防治目标,能按上级要求成立相应的防治领导小组和有关的专家组,均能按要求开展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必要的设施,物品储备也基本符合要求,并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活动。
(四)学校传染病防治情况。大多数学校、幼托机构建立了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及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定期对学生、幼儿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存在问题:多数学校未按规定建设校医室,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学校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多数学校晨检工作不能坚持开展,流于形式;缺少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督促漏种学生补种的措施不到位;饮用纯净水的学校对饮水机的未定期消毒。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相关知识宣传贯彻,增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一)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规范开展疫情报告与自查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法律职责。
(二)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和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检分诊制度是预防传染病院内传播、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切实落实消毒管理措施,保障医疗安全。
(三)加大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督检查,积极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促使有关方面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落实相关措施,促进医疗废物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进一步完善并强化学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各类学校应应坚持并加强学生晨检工作,学校医务室建立完整的晨检记录。各学校应规范开展学生体检工作。学校教学楼、食堂定期通风、消毒。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预案、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