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性试验需有需方相关人员参加。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由供、需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标志该设备已经验收合格。超过质保期后,供方对设备实行终身服务并合理收费。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需方:
签订地点:
供方:
因工程施工需要,需方向供方购买数控钢筋加工设备(以下简称本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设备签订购销合同如下:
一、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
1.本合同总价包含随机配件及工具费、包装费、资料费、装车费、由供方工厂至交货地点的运输费和整机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该工程为安装调试合格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交付使用,交钥匙工程。
二、包装
1.供方应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方法包装货物,使货物便于装卸、运输,以防货物在运往交货地点期间受损变坏。
2.包装标记和包件内外随包文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三、交货期
1.款到帐后10天内交付。
2.因需方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交货地点:
五、运输
1.供方负责将所供设备运输至需方指定的安装地点,运费由供方负责。
2.设备在需方指定的安装地点的卸车费用由需方承担。
3.供方应随货提供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书等。
六、验收
1.需方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对设备生产的质量和进度实施监督、检查,供方应为需方的检查人员提供工作方便。
2.设备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试验。关键性试验需有需方相关人员参加。
3.设备经调试正常运行、各项试验满足供需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参见合同附件),视为最终验收合格。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由供、需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标志该设备已经验收合格。
.需方的验收不免除供方按合同应承担的保修或其他责任。
七、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付总货款的30%做为定金,货到付总货款的65%后卸车,调试完后付95%一年保修期后一次性付清。
八、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
1.本合同约定设备按供需双方通过的各项设备技术标准(合同附件)设计制造;供方在制造过程中严格进行质量控制。
2.质量保证:设备整机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合格或视为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保修范围不包括由于正常磨损而损坏的零件和由于人为的不正确操作损坏的零件)。在质保期内,凡由于设备设计、制造或材质的原因造成故障,供方负责修理或更换零件,费用由供方负担,更换下的零部件由供方统一处理;如经供方两次修理或更换零部件后仍不能彻底排除故障,致使需方无法正常使用的,需方有权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超过质保期后,供方对设备实行终身服务并合理收费。
九、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
1.供方必须对需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安装、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内容。
2.如因设备出现故障影响现场正常施工,供方须在48小时内调派维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维修调试等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经双方技术部门鉴定)承担。
3.每台设备供方需提供设备说明书、设备出产合格证明书。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供方制造质量的原因造成本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技术设计要求,致使本设备无法投入使用,需方有权选择拒收本设备。如在工厂内因工期或制造质量原因造成需方拒收本设备,供方应赔需方两倍合同定金并且供方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其他经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约定
1.供方保证需方使用供方提供的货物不涉及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否则产生的任何风险均由供方承担(供方的此项义务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有效),供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需方:供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