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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工作报告

作者:洪小 发布时间:2023-11-02 23:03:20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截至目前,成都市环保督察自查整改方案将于近期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3920件,处罚决定金额8453万元,实施按日计罚4家次,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3起,刑事拘留4起。全面实施《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禁止绕城高速内燃放烟花爆竹。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和防控

广东政府工作报告

尊敬的张迅主任,各位领导:

近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全力攻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为四川省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成都市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准备情况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一是全面启动环保督察前期准备工作。7月6日,市政府组织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召开环保督察专题工作会,听取市环保局环保督察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全市环保督察迎检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安排部署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违法企业清理整顿、信访投诉、规划环评等问题开展全面梳理和自查整改。截至目前,成都市环保督察自查整改方案将于近期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各区(市)县(含高新区、天府新区)已按照会议要求,全面启动环保督察前期准备工作,各地均召开了环保督察前期准备工作会,正式印发或草拟了环保督察自查工作方案,初步搭建完成迎检工作机制,加强了人员、设备、经费的保障。二是定期组织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强化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解决当前环境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有关领导多次对环保督察有关文件进行签批,要求各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二)环保部门全力推进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成都市环保局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成都市环保局环境保护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对全市环保系统环保督察的组织领导、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及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其中,梳理自查整改工作责任清单41项、重点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64项、组成专项督察组11个。二是接受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及相关环保工作专项督查,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邛崃市、新津县、都江堰市和青羊区等6个区(市)县接受现场检查,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提供工作。三是做好基础资料填报工作。按照关于收集环境保护基础信息资料的有关要求,做好全市环保督察迎检资料的准备和上报工作。四是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督察专题培训,并在会后及时向全市环保系统传达了会议主要精神和做了工作安排部署。五是组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等人员前往河北、云南、河南等省(自治区)学习考察环保督察工作经验,对照各地迎检要求提前做好工作准备。

二、新环保法和国办56号文件实施情况

出台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42号),初步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联合公检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联动执法机制的意见》,初步建立起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环保与公检法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设立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建立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探索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及监察稽查考评机制。以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3920件,处罚决定金额8453万元,实施按日计罚4家次,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3起,刑事拘留4起。严格落实城市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将生态市创建、总量减排、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列为民生工作目标和专项目标,分解落实到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市)县政府,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推动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资源环境离任审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追究。

三、环保三个“十条”贯彻进展情况

(一)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78号),市大气办印发了《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细则》。每年安排5亿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从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能源结构调整、落后产能淘汰、环保准入等方面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和15个郊区(市)县全部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重点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针对性治理;建筑工地试行扬尘在线监测,实施裸土覆盖、道路硬化、提档降土、树池覆盖“四大工程”;全面推行尾气简易工况法检测,建立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启动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累计核发环保标志205万个,淘汰黄标车9.6万辆;中心城区1894家中型以上饮食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69家特大型饮食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在线监控;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建成多模式集合空气质量保障决策支持平台,实现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预测和未来72小时空气污染潜势预测,科学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预测预报预警能力不断提升,大气监测布网密度全国领先。与德阳、绵阳、遂宁、乐山、眉山、资阳6市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全面实施《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禁止绕城高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

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有关制定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指示要求,我局会同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20**年2月1日,成都市政府印发了《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水十条”成都方案)。根据“水十条”成都方案年度目标任务,按照8个国(省)考断面20**年至2019年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浓度逐年下降、2019年达标以及2020年实施整改巩固的工作思路,20**年5月23日,以成都市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的名义印发了《20**年年度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优化主要河道跨界考核断面监测点位,修订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十二五”期间累计扣缴9362.2万元;深化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强化重点污染源的监管整治,完成整治项目121个;采取末端治理、消除污水处理厂溢流等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岷江流域污染治理;全面完成413条中小河流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建成区53段黑臭水体、719个下河排水口排查和整治方案编制。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建成“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123个;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每年安排不少于6000万元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用于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水源地调查评估,依法划定、调整保护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站)247个,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全覆盖。

(三)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编制完成《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计划年底前印发。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和防控试点工作已在崇州市启动。印发《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建设的工作方案》,对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现状及搬迁迹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等进行调查评价,探索建立工矿企业搬迁迹地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制度。开展涉重金属企业隐患排查,淘汰、关停、结构调整涉重金属企业55家,126家企业进行了强制清洁生产审核,92家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开展土壤污染风险源排查,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风险的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焚烧厂、采矿场、尾矿库、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固废堆场、固废及危废回收利用企业、已搬迁或关闭工矿企业场地等各类企业、设施场地开展全面检查。持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对成都市范围内企业周边、基本农田区、蔬菜基地、饮用水源地、城市绿地和畜禽养殖场6类土壤共110个监测点位进行累计监测,为我市的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