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签订时将租赁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原承租合同一切条款及期限以原始合同条款为准。由乙方行使一切权利。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友好协商的关系,甲方愿将坐落在……………………的承租权和………………的经营权转让经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商转让价款为伍拾贰万元整(¥………………元),该款包括甲方经营酒店的内外装修,现有设施(以双方交接清单为准)。酒店的品牌价值等。该款在双方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二、酒店南欧典洗车房出租协议,系甲方出租给第三人及酒店北一间地皮的租赁协议。本协议签订时将租赁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原承租合同一切条款及期限以原始合同条款为准。由乙方行使一切权利。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酒店以前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供货欠款水、电费及人工工资)由甲方承担,协议签订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以转让价款的50%支付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