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固定收入内所有组成形式均参与出勤核算,但各项组成部分的上限为100%。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和意义
1、通过薪酬绩效体系的实施,持续不断地提升和改进公司、门店和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达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
2、通过薪酬绩效体系的实施,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薪酬分配。
3、为员工的奖惩、晋升、辞退、培训等人力资源政策提供确实可信的依据。
二、原则
1、竞争原则: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2、公平原则:用事实说话,真实地反映每位员工的实际情况。
3、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4、激励原则:以正激励为主,负激励为辅。
5、保密原则:每个人的薪酬都具有保密性。
第二章员工收入构成
一、公司总部及店长月度收入构成:固定收入+绩效奖金二、固定收入组成:
固定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司龄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参照各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指标确定,基本工资为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着每年政府公布的最低保障工资标准不同,基本工资也将随之调整。
2、岗位津贴是指根据各岗位人员的实际情况,公司给予的相对应补贴,补贴标准为因岗而异。
3、交通补贴是指根据不同职务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标准对应如下:
4、餐费补贴:全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含未转正,但不含实习及各种兼职或劳务人员)标准为300元/月。
5、司龄工资:司龄工资是员工长期在公司工作所获得的一种薪酬回报。
1)起始时间:目前公司员工的司龄工资起始日期统一设定为年月日(含)前转正的所有员工,其余员工的司龄工资起始日期为该员工的转正日期。
2)司龄工资发放条件:员工在司龄工资起始日期1年后开始享受司龄工资。
3)发放标准:员工司龄工资起点为120元/年,以后每工作满一年司龄工资增加120元/年,10年封顶。
4)调整时间:司龄工资自符合条件的次月开始调整(1日除外),并在次月的工资表中体现,离职当月无司龄工资。
6、通讯补贴:公司根据岗位及实际需求,加入集团网,实现网内通话全免费。
7、固定收入内所有组成形式均参与出勤核算,但各项组成部分的上限为100%。三、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作为公司奖励的一种方式,其计算方式为: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基数×绩效考核系数。
1、绩效奖金根据不同职类职级来定,比例各不相同。
2、绩效奖金参与出勤核算。
第三章绩效考核
一、公司总部人员及店长的绩效考核
1、绩效奖金基数:按照公司与考核人商议确定的考核基数为准;
2、绩效考核系数:
绩效考核系数分为六个等级,最高等级系数为3.5,最低等级系数为0每个等级都与绩效考核分数挂钩,具体关系如下:
3、绩效考核分数:
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每个岗位都设定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根据绩效考核指标的实际得分计算最终的绩效考核分数。
4、绩效考核周期:按照自然月度进行考核;5、绩效结果反馈:
——月度绩效考核为F级,则员工自愿接受待岗培训处理,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资,经培训考核通过后,可重新竞聘上岗;
——连续2个月月度绩效考核出现F级,则给予员工降职降薪或转岗处理;
——连续2个月月度绩效考核出现F级且考核分数低于60分,则员工自愿接受辞退处罚。
二、绩效考核实施
1、每月结束后,由直接上级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下属员工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肯定员工的成绩与优点,指出员工的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实施计划。
2、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在充分沟通后,形成书面意见,双方签字确认。
3、各指标提供部门(个人)在规定时限内将指标提供到相关部门,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根据被考核人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并进行绩效面谈。
4、门店所有考核表均由店长统一签字确认;部门人员部门第一负责人统一签字确认。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当月离职人员无绩效奖金。
6、当月实际出勤低于正常出勤工作日的1∕2时,月度无绩效奖金。7、转正当月不参与绩效考核。8、所有绩效奖金均参与考勤核算。
第四章薪酬调整政策
一、薪酬调整周期:1、每一年一次;
2、公司会根据个人工作业绩及表现,结合市场因素;每人每年至少会有一次薪酬调整的机会。符合上调因素的,调整幅度3%-30%。
二、调整的具体政策:
三、具体实施办法:
1、薪酬调整的原则:以月度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结合薪酬调整的其他基本条件。2、半年度薪酬调整的基本条件:
1)上半年的考核人员必须在1月1日前转正,下半年的考评人员必须在7月1日前转
正。
2)若半年中月度绩效考核出现2次(含)以上“F”,半年度考核等级直接定为“F”级。3)若半年中月度绩效考核出现3次(含)以上“E”,半年度考核等级直接定为“F”级。4)半年度中月度考核分数平均值大于等于110分,且其中单月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
半年事假天数累计不超过6天。半年度考核等级为“A”级。
5)半年度中月度考核分数平均值大于等于100分,且其中单月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
半年事假天数累计不超过12天。半年度考核等级为“B”级。
第五章薪酬保密规定
一、本公司实行以责任、能力、贡献、绩效为核薪计酬依据的薪酬制度,为引导员工进取精神和避免互相攀比,特加大力度推行薪酬保密规定。
二、主办核薪人员非经核准,不得私自泄露任何员工的薪酬资料,如有违反,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作降职、调职直至解雇处分。
三、任何员工探询他人薪酬或向他人泄露薪酬情况的,将视为违纪行为,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处罚泄密者一个月的月度收入,情节特别严重可予降职、降薪直至解雇处分。四、任何员工对本人月度收入如有疑问或异议,应报向人力行政部查明处理。
第六章薪酬绩效申诉规定
一、申诉主体: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行政部进行投诉。
二、申诉形式:被考核员工提起申诉时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三、申诉处理:
1、人力行政部在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分析考核是否出现差错,分析导致差错的原因,最终将处理意见反馈申诉人。
2、申诉人员对人力行政部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向总经理投诉,总经理的裁决具有最终的效力。
第七章附则
一、制定与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起草,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同时与本考核制度相关的规定、制度同时作废。
二、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北京永民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