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电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经双方确认电缆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电缆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日内换送合格电缆。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李洪来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电力电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电缆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电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电缆,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3日内将该电缆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电缆价格一次性确定,不随市场价格变动。价格、规格如下:
180m㎡高压电缆450米,单价90元/米。
240m㎡低压电缆6000米,单价60元/米。
50m㎡低压电缆8000米,单价17元/米。
.电缆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电缆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电缆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电缆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日内换送合格电缆。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电缆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支付给甲方50万元的货款,甲方按乙方申报的计划发送电缆给乙方,超过80万元的货款后,乙方将超过部分的款项支付给甲方。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