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乙方加班需按甲方规定,提前申报并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第十三条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其中:基本工资元;职务津贴元;通讯补贴元;交通补贴元;其他补贴元。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800元或按__执行。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依法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异议和越级上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固定)(移动)
常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联系人:与乙方的关系:
联系电话:(固定)(移动)
常住住址: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劳动合同法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的类型为:
A.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限期个月。
B.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和使用期待遇: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可根据乙方试用期表现提前转正。
第三条乙方试用期月工资为元,其中:基本工资元;岗位工资元;通讯补贴元;交通补贴元;其他补贴元。试用期期满,经甲方考核符合录用条件后,甲方根据乙方所担任的工作岗位(职务),按甲方的薪酬管理等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待遇。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部岗位(工种)工作,其工作职责、工作任务、责任目标等,按所在甲方岗位的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第五条乙方工作应达到公司《广告部经营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乙方所担任岗位的考核规定之标准。
第六条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的地点。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或工作地点)的,乙方应予与接受,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因工作技能、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原因,达不到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的需要,不能胜任工作,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3.根据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经甲方考核,乙方绩效不合格的;
4.发生本条任一情形之日起三日内,若乙方不向甲方提出修改本合同的,视为乙方同意实际变更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约定。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第八条甲方从关爱员工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提倡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乙方延长劳动时间,乙方未完成工作任务而未经甲方批准延长劳动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的,负责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乙方加班需按甲方规定,提前申报并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十一条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嫁、丧家、产假。员工的休息(休假)按甲方2008年修订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办理。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三条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其中:基本工资元;职务津贴元;通讯补贴元;交通补贴元;其他补贴元。(若非本合同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
第十四条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的15日前发放。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800元或按__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可依据下列事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1.乙方个人所得税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缴纳部分;
2.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甲方代为支付)造成的损失赔偿部分;
3.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罚款;
4.经法院判决确认并协助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中应由乙方承担的款项,如:应由乙方承担的抚养费、赡养费及其他款项。
第十六条甲方可依据下列事项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但需告知乙方知晓:
1.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之有关标准变更或重新制定;
2.乙方每月(季度、年度)工作业绩及工作态度的考核记录;
3.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情况;
4.甲方盈利状况及公司业务状况;
5.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发生变化。
第十七条若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
第十九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第二十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依法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异议和越级上报。
第二十一条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甲方每两年安排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健康检查结果证明,员工在招聘过程中存在隐瞒疾病隐患情况,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工作安排上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