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佳节,营造喜庆气氛。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不燃放烟花爆竹。
广大居民朋友们:
“爆竹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佳节,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等环境问题,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长沙县“国家生态县”“全国文明县城”“全国园林县城”“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殊荣相悖。
为了使大家能有一个更清洁、更安全的节日环境,保障大家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为落实长沙市环委会“清霾季·春风行动”文件精神,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要求,长沙县环境保护局、长沙县文明办、长沙县总工会、共青团长沙县委、长沙县妇联联合倡议如下:
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不燃放、不购买烟花爆竹,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喜庆方式欢度新春佳节,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在建筑物内、阳台、楼顶,特别是草坪内燃放烟花爆竹,以避免给清扫带来不便,增加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量。
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不燃放烟花爆竹。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镇(街)各部门单位以及村(社区)、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
我们真诚地倡议广大的居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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