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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年终述职报告范文

作者:马化 发布时间:2023-09-15 20:31:35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并把所有的宣传资料、在押人员情况全部输入电脑管理,便于了解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有的放矢开展简化审工作。全年共初查案件线索11件11人,初查后立案侦查9件9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8件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共5件5人,初查后立案3件3人,同比上升33.3%。

检察院年终述职报告范文

一年来,我院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坚持以“四化”建设系统工程为统领,结合实际抓重点,求实创新抓亮点,推动工作全面发展,齐头并进。

一、加强领导,确定“四化”建设的具体工程

我院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把“四化”示范院的创建工作列为我县两个文明建设的样板点来抓,专门成立以县委书记张永刚为组长的创建“四化”综合示范检察院领导小组,在检察院设立办公室,负责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按照《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和自治区院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本院建设“四化”基层检察院的具体目标:一是在队伍专业化上实施“四个一”工程,即“一本法律本科文凭、一本汽车驾驶执照、一本计算机等级合格证和一个业务能手称号”。目前,我院已有再读和已获本科以上文凭27人,占全院干警的73%;拥有汽车驾驶执照32人,占全院干警的86%;已有31人取得计算机等级合格证,占全院干警的82%;18人次被市级以上评为办案能手。二是在办案规范化上实现”三个一”的管理模式,即”一个流程图,将各业务部门的办案以流程图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各办案程序一目了然,既便于办案操作也便于监督;一套相应的办案规程,将流程图的每一个办案环节以制度的形式规范起来;一套监督与奖惩机制,用于确保办案的规范化。三是在管理制度化上,采取“两个一”的管理模式,实施一本书,即将院里的各项管理制度编成一本书,发至每一位干警,使每一位干警自觉学习和遵守;制定一套量化动态管理机制,努力做到事事有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四是在办公现代化上,抓好”四个一”工作,即一个运行良好的局域网;一张现代化的办公桌,我院已为每一位干警配备集计算机、办公为一体的多功能办公桌;一台电脑,目前我院已实现人手一台电脑;一套便于操作的办案、办公软件。

我们还规定了创建“四化”的方式、方法、期限、效果及责任措施,详细规划了每一阶段的具体目标。明确创建目标责任,将创建工作目标分解到每一个科室和个人,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不达标的,除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外,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从而全面激发了全院各项检察工作的活力。

二、突出重点,以“四化”综合建设树业务新亮点

一是增强监督意识,规范监督流程,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大踏步迈进。我院抓住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活动的有利契机,提高干警对立案监督工作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改变坐堂办案、被动监督的工作作风,主动出击、扎实有效地做好立案监督工作。建立《立案监督跟踪卡》、《立案监督案件进度表》,及时主动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的侦查进展情况,密切掌握每件立案监督案件进展。坚持做到每办一件立案监督案件都有监督方案、调查提纲、立案跟踪卡,科领导和院领导严格把关,保证办案规范化的落实。如在审查批捕一起盗伐林木案时,发现这起案件应属专属管辖,即鹿寨森林公安分局才有管辖权,而鹿寨县公安局平山派出所却对这起案件立案侦查,明显不当,遂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通知书纠正了此案。2003年,我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8件38人,同比上升250%(件)和280%(人),在全市、全区名列前茅。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22件29人,纠正公安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4件7人,已批准逮捕6件8人,公安机关提请起诉3件5人,提起公诉2件4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件3人,其余案件正在跟踪监督中。2003年6月,柳州市检察机关在该院召开立案监督现场会。

二是积极开展“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诉讼资源。围绕司法公正与效率,完善制作了《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征求书》、《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建议书》,制定、落实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简化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了办案程序的规范化。全面贯彻执行区院《关于在看守所对在押候审人员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宣传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作“简化审”宣传工作流程图,从刑事拘留到开庭审理

每一环节都有详细、规范的方案和图表,并把所有“简化审”宣传资料及制度在监舍内制作成永久性宣传栏,经常深入监舍采用广播宣传、对在押人员个别宣传、以监舍为单位制作宣传栏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上法制教育课、利用案例让候审人员写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进行细致宣传。使每一位在押候审人员都知道什么是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以及“简化审”的目的、意义、范围、主要内容及给当事人带来的好处。并把所有的宣传资料、在押人员情况全部输入电脑管理,便于了解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有的放矢开展简化审工作。全年有86件案件采用“简化审”程序办理,占所有公诉案件的70%,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2003年4月22日,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宣传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自治区院陈普生副检察长对我院开展这一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加强科技强侦和规范建设双管齐下,凸现成效。根据区院反贪局下发的基层检察院反贪示范点建设指导方案,结合实际情况,从个案抓起,以提高办案科技含量促进反贪工作,并在办案过程中加强规范化建设,运用计算机管理控制办案流程,建立以案件质量为核心的量化考评方法,取得了预期效果。如在办理原桂中水泥厂厂长黄德权受贿案时,从侦查阶段开始到移送审查起诉,所有环节都是使用高科技设备办案,包括用侦查包侦查、手提电脑输入问话笔录和法律文书、局域网呈送领导阅批等。全年共初查案件线索11件11人,初查后立案侦查9件9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8件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所立的9件案件中使用监控设备进行录音、录像的有8件,占88%。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共5件5人,初查后立案3件3人,同比上升33.3%。查处了原教育局局长李济春、副局长邱立辉、周建松受贿案,鹿寨县怡香食品有限公司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原鹿寨县公安局鹿寨派出所所长陈学权徇私枉法案,原雒容镇农村合作基金会主任陈宏光和原黄冕乡基金会主任杨志滥用职权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打出了检察机关的声威,在群众中树立了检察机关敢于碰硬、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弘扬了正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