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租赁费用每年人民币8000元整,并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提供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后一次性付清,如果下年因企业关闭停产,本协议自然终止,但必须提供有效证明给甲方。租赁费用在每年的7月31日之前付清。
出租方:吉安市赣鑫道路运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永丰县祥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公司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租赁给乙方到省环保厅办理相关证件。现将有关事项签订以下协议:
1、租赁项目: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2、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原件用扫描仪扫描后存入电脑发送给乙方。
3、租赁费用每年人民币8000元整,并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提供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后一次性付清,如果下年因企业关闭停产,本协议自然终止,但必须提供有效证明给甲方。租赁费用在每年的7月31日之前付清。
4、乙方在租赁证件期间一切责任自负,如发生意外需甲方协调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代表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