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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公司员工手册范文

作者:李平 发布时间:2023-09-08 22:30:48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员工手册主要是企业内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同时又涵盖企业的各个方面,承载传播企业形象,企业文化功能。2)被公司开除或未获批准而擅自离职者。2)持有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5)为参加任何不良帮派及组织。2)30天期满,持本人厂证到行政部前台换领《员工离职交接单》,办理各个部门交接手续,最后到前台处核算工资并办理工资领取证明。凡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必须于当日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公司。

行政管理公司员工手册范文

第一条总则

1、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在人员招聘、录用、晋升、处分、解雇等管理

过程中,反对任何歧视,并努力建立一个多元的员工队伍。

2、公司录用员工,由用工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统一管理公司的用人计划,并处理招聘事务与安

排内部调配等事项。

3、公司录用员工的原则是公开、公平招聘择优录取。

、中高层管理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允许随意调整本部门人员组织架构;

5、中高级人员介绍亲属及朋友进入公司,必须先到行政部备案方可入职,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第二条招聘程序

1、各部门如需要增员,必须根据用工要求,由行政部统一组织招聘考试、并择优录用。

2、入职规定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被录用:

1)当地政府及国家法令规定不得录用者。

2)被公司开除或未获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3)在本公司最近一次离职时间不满六个月者。(特殊岗位经公司特批可以提前入职)

)其它等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者。

3、用工条件:凡、符合公司招聘条件,愿意加入公司的求职者均可报名。

1)年满18周岁。

2)持有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3)体检合格、无任何传染病或精神疾病。

)无吸毒或吸食迷幻药品习惯。

5)为参加任何不良帮派及组织。

6)无刑事案件记录等。

、录用程序

1)面试、录用:普通员工,符合用工条件由行政部直接面试合格后予以录用。管理、技术及特殊工种(如:网络维护,电工、保安等)工作操作人员,必须持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特殊作业人员许可证由行政部初试,基本合格后交所需部门负责人再次面试,合格后方可予以录用。

2)行政部根据工作需要,需各部门协助招聘工作,各部门需配合行政部的招聘工作。

3)入职手续:面试录用后由行政部前台办理入职手续,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存档。

①被录用人员在规定之日报到,逾期作放弃处理;

②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1张;

④一寸彩色相片2张;

⑤属特殊工种人员应出示相关资格证书、特殊作业人员特殊证(如:会计证/驾驶证/报关证/电工证/叉车证/安全主任证/焊工证等)。

)其它

①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行政部发《临时厂证》,由行政部安排住宿;

②行政部安排职前培训;

③培训合格转需工部门安排工作;

④食宿安排:员工可自由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住宿,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或员工住宿需求进行相应安排。

5)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技培训

①职前培训内容:

公司简介(包括质量方针、环境方针、环保理念等);

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纪律、岗位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工业安全、消防安全;

其它职前培训内容。

②职前培训主导单位:行政部、需工单位。

③在职培训内容:

作业指引;

安全意识、工艺技术;

本岗位性质和责任,紧急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劳保防护用品的使用;

其它在职培训内容。

第三条试用及劳动合同

1、普通员工试用期限通常为一至二个月,主管级及以上人员试用期为二至三个月,有特殊需求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可根据岗位(工种)不同以一至六个月为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试用结果处理

1)合格:办理转正手续。

2)延长试用期:办理相关延长手续。

3)不合格:立即辞退。

3、劳动合同:被录用员工在入职30日内必须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普通员工第一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续签期限为5年。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殊岗位作业人员第一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续签期限为6年。

3)合同解除

①试用期内,公司可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工作表现(如:违反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公司制度),对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按照实际出勤给予结算,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②试用期内,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必须提前7天书面提出申请,职员/管理人员提前15天,方可给予结算实际出勤工资,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③试用期结束后,员工或公司任何一方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法律规定无需提前通知的情形外,均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以等同于30天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的方式补偿对方,通知日不足30日则按比例计算代通知金。

第四条离职程序

1、辞工程序

1)员工辞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辞职,经部门负责人逐级签名审批后上交行政部备案。

2)30天期满,持本人厂证到行政部前台换领《员工离职交接单》,办理各个部门交接手续,最后到前台处核算工资并办理工资领取证明。

3)辞退、开除。凡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必须于当日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公司。

)辞工不提前一个月,扣除其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拿月薪人员则扣除全月全部薪资。

2、离职交接程序

1)行政部→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仓库→宿舍→财务→行政部→保安放行

2)说明: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单》,按照以上交接程序到各个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各部门必须办理好离职交接手续后,到行政部备案,方可通知保安给予放行。

3、办理时间:

每周四上午9:30至11:30,其余时间概不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结薪时间:

每周五下午16:30-17:30结薪。

5、离职人员须在离职当日收拾行李,经同宿舍三人以上签字后16:30-17:30之间搬出宿舍。

6、领工资时离职人员应备齐《身份证》原件、《员工宿舍物品放行条》手续不全者不予发放工资。

7、离职批核权限

1)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经理、高级工程师;

2)副总经理批准:主管、工程师、技术员;

3)经理批准:部门普通员工。

8、员工无论以何种理由离职(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均应办理各项交接手续,归还物品、结清帐目,否则公司有权冻结其名下工资不予发放。

9、离职时未交回物品赔偿

1)员工经管的工具、仪器、设备以及其它应交回物品损坏、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2)厂证20元;

3)钥匙10元/把;

)丢失、涂改、损坏《员工手册》50元/本;

5)其它应予赔偿视具体情况而定。

10、员工离职(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原则上一律不再录用,若特殊需要时须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方可,辞退、开除、自动离职人员公司永不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