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诊断不明,疑难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转诊,不得截留,以确保安全。、开展传染病防治,协助搞好计划免疫。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
2、必须在县卫生局规定范围内购进药品、并保存发票、做好登记、严禁在药贩手中购进药品。
3、药品种类不得超出县卫生局或药监局核定的范围,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
、严禁使用抗痨药品、麻醉药品及严格控制的精神药品。
5、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严禁购销“三无药品”不得自行加工配制制剂。
6、定期检查药品质量,严禁使用伪劣和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
7、坚持合理科学用药,不得滥用抗生素。
8、自觉接受医政、药政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门、出诊工作制度
1、门诊做到病人随到随诊,对需要出诊及上门服务的病人,不得无故推诿。
2、对老弱残及困难群众实行优先照顾,诊治费用给予一定优惠。
3、廉洁文明行医,热情服务、尊重病人隐私权和知情权,工作认真负责。
、出诊及上门服务时不得应用青霉素、链霉素等易过敏药品。
5、对诊断不明,疑难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转诊,不得截留,以确保安全。
6、认真做好门诊、出诊登记工作,必须使用县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医疗文书。看病必须记历给病人。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各种诊疗操作常规。
8、工作时仪表端正,应穿工作服,不吸烟,不参赌。
消毒隔离及卫生制度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诊疗时穿工作服,无菌操作时戴口罩,保持衣冠整洁。
2、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确保室内明亮、整洁、物品存放有序。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毁型、消毒,按照规定使用情况登记。
5、体温表、压舌板、手术器械等必须按照规定消毒,诊疗室定期紫外线消毒,实施高压消毒。
6、定期更换器械浸泡消毒液,过氧乙酸,金星,康灵等不超过七天,戊二醛不超过3-4周,镊子等必须2/3浸泡在浸泡液中。消毒物品必须贴标签。
7、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做好终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8、污水污物不得随意排放,应按规定消毒、焚烧或深埋。
传染病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法》
2、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甲、乙类疑似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院或县疾控中心。
3、严格执行疫源地处理制度,对传染病人应隔离治疗,并对病人排泄物及物品进行消毒。
、切实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各种预防接种工作。
6、严禁私自购买狂犬疫苗等生物制品进行预防接种。
7、严禁违规诊治性病、肺结核病等传染病。
8、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卫生宣教,参与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
工作职责
1、宣传执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单位指令的各项初级卫生知识。
2、指导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3、义务宣传各种卫生科普知识。
、开展传染病防治,协助搞好计划免疫。
5、协助搞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危重疑难病的转诊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按要求收集并上报各项初级卫生保健资料,提供有关信息。
8、积极配合,服从上级管理部门和单位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学习培训制度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卫技考核制度。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举办的各种继续教育上岗培训。
3、积极参加上级指令的集中业务学习和各种知识更新理论讲座。
、积极参加行业管理的各种例行会议。
5、刻苦学习,不断更新知识,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6、必须参加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7、无故不得缺席卫生行政部门举行的各种业务考核及考试。
处方制度
1、看病配药必须出具处方,并保存三年备查。
2、处方一律按照新版《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中处方书写规范书写处方。
3、必须统一使用卫生局规定的统一格式处方,不得私自印制处方。
财务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财经政策和纪律,自觉接受各级财务监督。
2、主要收费项目应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收费应出具统一的收费收据,收费项目必须明细,增加透明度。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巧立名目多收费和乱收费。
5、收费收据存根联必须和处方一起保存备查。
6、妥善保存其他各种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并做好半年度和年度统计。
7、按规定及时缴纳管理费等款项。
8、按规定向各级管理单位或部门如实上报有关业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