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迅速部署“三项行动”具体工作。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一项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监管工作。这次“三项行动”涉及到的监管部门、监管领域比较多。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和落实好市政府5月7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今天我们结合安全生产例会,召开区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回顾一下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动员和部署在全区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刚才,区安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建设局、文体局分别对今年年初确定的六个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金局长还对我区的“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了具体说明,所讲的意见和要求都很好,我都赞同。希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迅速部署“三项行动”具体工作。下面,就深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自觉增强开展三项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稳定好转态势。与上年同比全区各项事故控制指标也都较好地控制在序时进度之内。应该讲,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千方百计保增长促发展的大背景下,取得这样稳定好转的形势实属不易。但是,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同时,部分领域、部分地区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特别是在建筑施工领域,死亡事故仍时有发生,今年吴中区4.09塔事故后,市政府专门召开安全紧急会上,后来结果出来还是出在操作不规范上,我区也作了部署。在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外来人口集中租住地等领域的安全状况仍存在不确定性,稍有不慎,仍有可能引发较大影响事故。一方面是我们一些单位和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仍然停留在口头上,安全监管不严、现场管理不严、安全责任落实不严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另一方面还是我们的监督部门抓落实、抓现场不够,以及目前全球金融危机对安全生产领域带来的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各地各部门对于安全生产丝毫不能乐观、丝毫不能麻痹大意、丝毫不能松懈怠慢,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年”,在应对金融危机、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在目标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更加重大、责任更加重大,任务也更加繁重。今年在在上提出了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到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推进“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安全发展理念、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次的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及实施方案,全面系统地明确了推进“三项行动”的指导思想、行动目标、工作步骤、重点范围和工作要求,特别是具体明确了这次三项行动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明确了不同时段的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项行动的不同的具体要求和任务。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迅速动员部署,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
二、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取得实际成效
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我区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文件已发到大家手中,各位要认真对照予以落实,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政府组织、部门落实、企业负责、群众参与”原则,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一项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监管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成立由区公安、安监、监察、总工会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相城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三项行动”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三项行动”具体指导、协调和情况收集汇总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和有关部门也要明确领导、统一组织,明确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有关问题,把“三项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公安、安监、交通、教育、建设、卫生、文体、工商、经贸、旅游、质监、环保、房管、城管、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制订和落实“三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的动员部署、监督指导和情况汇总报送工作,做到“三项行动”的组织落实。
(二)要突出重点,形成合力。这次“三项行动”涉及到的监管部门、监管领域比较多。因此,各地各部门在“三项行动”中要注意突出重点,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非法行为要形成打击合力,形成高压态势。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区的“三项行动”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要突出重点领域。主要是突出道路交通、休闲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职业危害、网吧和涉及公共安全的公用设施、设备、场所等。二是要突出打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重点依法打击非法生产使用危化品、非法使用特种设备、非法建设与施工、非法营运(特别是非法运土车)、非法营业(特别是非法网吧及娱乐场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行为。三是要突出重点人群。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在“三项行动”中,要有的放矢地加强对建筑工地外来民工、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岗位作业人员、居住房出租户业主、各类小型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旅游和校车司机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应依法培训上岗的一定要严格依法要求其先培训后上岗。四是要突出重点时段。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阶段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行动,其中要突出企业6月份的自查自纠、7-8月份的全面排查、9月份的集中整治与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国庆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地各部门在“三项行动”中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下联系与横向沟通,对于部分领域涉及到多部门的联合行动,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将工作安排和意见与各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各配合部门要主动向牵头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主动做好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监管工作,形成“三项行动”工作合力。
(三)要量化目标,严格考核。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及负有安全监管、行业管理职责的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三项行动”工作目标,结合本地本行业或领域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的具体量化工作要求,对行政处罚的关闭数量、排查整改的隐患数量、经整治后企业安全生产等级分布、宣传教育培训对象数量与效果等,都要有明确量化指标要求;各行政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与检查督促,对存在明显缺陷和严重问题的,要增加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和检查频次,争取通过开展“三项行动”,在全市打击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和单位,整顿提高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增强一大批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各地政府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三项行动”工作指导与工作督查,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部门“三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和矛盾,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向区安委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情况等,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求。同时要注意总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以促进本地区本部门面上的实际工作。
(四)要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于解决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中的体制机制突出问题,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着手,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管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切实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从我区的实际情况看,希望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各有关部门通过这次“三项行动”,抓紧建立和完善本地本部门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事故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有关监管部门既要督促危化品生产、冶金、严重职业危害、道路运输领域建立起企业内部的隐患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又要建立本部门内部的隐患排查与督办工作机制,健全重大隐患工作台帐和隐患目录,实行隐患排查“零报告”制度。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机制。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和完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正常执法工作机制,使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各执法部门凡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首先发现部门有义务、有责任将发现的情况及时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各有关监管部门要联合执法、联合行动,加大打击非法工作力度。四是要继续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从业人员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生产意识,自觉抵制安全生产“三违”行为。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各部门要将每年的6月份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月”,7月份为“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月”,8月份为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月”,真正形成全区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三、统筹兼顾,通过三项行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台阶
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实施“三项行动”的同时,要注意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三项行动”成为全面推动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台阶的动力和契机。
(一)要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今年以来,虽然我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好转态势,但是各领域的发展情况不平衡,监管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实现年度监管目标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按照时序进度要求检查一下各项目标的实现情况。在对照目标检查时,各级要重点检查以下四个内容:一是各类事故控制指标情况,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控制情况,吸取较大事故教训情况,事故责任依法追究情况等;二是重大隐患挂牌整改情况,包括苏州市政府挂牌整改的4个隐患整改进度情况、各乡镇(街道)挂牌的隐患整改进度情况;三是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度情况,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牵头部门的工作指导与督查,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和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四是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二)要推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强化责任落实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目标任务再细化、再硬化、再量化,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明确,使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行政监察机关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考核,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要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实践证明,推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和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活动,是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前不久,市安监局举行了全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的推进会,已经初步排出我区首批5家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的重点推进单位,进行重点辅导。希望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各有关部门学习借鉴这些做法,动员更多的企业参与到体系建设中来,动员更广泛的领域推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从而使我区各行各业各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上一个新的水平。在推行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中,既要重视提升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又要注重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督促企业加大在改造危险生产工艺、现场实时监控、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教育、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险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与此同时,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严格中小企业安全监管,继续推行结合企业工商年检,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和告知承诺工作,督促中小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主体责任。各地在落实中小企业安全监管责任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选择1-2个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作坊型企业、行业,通过集中整治的形式,依法打击、限制和淘汰一批危险程度较高、缺乏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作坊型企业,提高本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四)要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建设。近年来,上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不断提高,明确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这些工作和任务都必须有部门、有人员去做、去完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既承担着当地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指导等监管职能,同时也承担着危化品等高危企业的专项监督与管理的责任。各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最前沿、最基层,监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因此,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一定要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年初与区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的责任要求,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特别是基层乡镇(街道)的安全监管力量,并结合机关下一步的机构改革,继续配强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监管装备和监管设备,在工作经费和基本条件上保证应急处置和日常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
最后,再强调一下当前工作。二季度是生产和建设任务都很繁重的时期,加上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雷电多,既是生产旺季,也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高发季节。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上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三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把防汛、防雷、防高温、防爆、防垮塌、防中毒等措施,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之中,一刻不放松,一点不马虎,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
同志们,当前各项工作繁忙、任务繁重。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行动,既是对我们各级政府和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推动,也是对各级领导的一次考验。我们要乘“三项行动”东风,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监管措施,为“建国六十周年大庆”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