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于机关、学校、厂矿,集体用餐等企事业单位、为供应其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非盈利性场所,统称为食堂。B:结算及付款:1、按日与甲方结帐一次,并在结帐后的三天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发生付款问题,须提前告知事因,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用餐。
公司(下称甲方)承包方:上海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双方条件的需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食堂与乙方经营者的最终决定,作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共同制定以下合同条约:
一、伙食标准:甲方员工每天(二、三)餐伙食费标准为人民币元,(早餐元,中、晚餐各元)中级人员餐为人民币元;高级人员桌,餐元,夜宵一体式元,供给乙方经营输伙食。
二、用餐人数及期份结算付款方式:
A:用餐方式:
1、按乙方专用饭卡交给甲方主管批条为准,但甲方主管部必须按领取卡数来开条据给乙方主管人员,方可作用期末结算证据。
2、甲方员工需停餐可由甲方主管批条为准,而有三天以上可报停,需经饭堂盖章生效。
3、中级、高级餐可由公司主管部提前一天报出次日人数给乙方,乙方可按数据(餐数、桌位)人数办理伙食。
B:结算及付款:
1、按日与甲方结帐一次,并在结帐后的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2、甲方设有节日或周期,需加菜膳食,可按实用数据份量另计付款。
3、管理餐按实际用餐计算结帐。
、甲方发生付款问题,须提前告知事因,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