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在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对相关风险给予最大程度的揭示。第八章合同的解除第十八条双方解除合同的,必须有书面协议,但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情形除外。第九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地:住址:
电话:电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基础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协助完成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工作。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开展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方案,及时反馈并作出决策;
(三)其他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事项。
第三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乙方应具备承担相关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的资质,恪
守职业道德,运用专业知识,为甲方提供专业的财务顾问服务。
第五条在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对相关风险给予最大程度的揭示。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顾问服务费。
第七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情况制作工作计划,及时做好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章服务方式和合同期限
第八条乙方采取书面方式、口头方式(包括面谈、电话等)及其他方式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为:
(一)开展法律、财务、行业等公司运营治理方面的现场调查并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对公司在治理运营、财务管理、行业分析等方面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风险给予全面提示。
(二)在以上工作基础上,提出规范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改制方案。
(三)解决财务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
(四)税务筹划,根据不断变化的税务征收政策,为甲方提出纳税策略。
(五)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乙方须按月、季度、年制作书面财务报告,并于每月25日前、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前及每年12月25日前向甲方领导汇报。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如需续聘另行签订合同。
第五章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常履行的付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财务顾问,咨询顾问费用每月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第十三条甲方应将财务顾问费用支付至乙方开户帐户。乙方开户帐户为营业部账号。
第六章保密
第十四条乙方应对所有已接触或者可能接触的与甲方有关的相关财务资料、文件、数据或其他属于甲方的秘密承担严格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五条双方合作终止后,乙方应将所有掌握的涉及甲方信息、资料、数据的文件、存储载体或其他物品进行归还或销毁,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散播或授意、放任他人参阅、使用或传播。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合同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应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外,还应依法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财务报告及其他约定服务内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返还已付款项或不予支付剩余款。
第八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八条双方解除合同的,必须有书面协议,但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情形除外。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