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应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本着有利于上级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村企联建等方式,抓好职工80名以上和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展、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
为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贯彻落实《红古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划》,全面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构建“和谐平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兰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目标,以发挥作用为核心,以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为着力点,因企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不断扩大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新方法、新途径,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我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总的目标是: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增强有效性,推进规范化。凡是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应加强引导,创造条件,建立党的组织,并积极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具备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应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在此
基础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创五好、争五星”活动,创建一批星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各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经过三年努力,争取3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有党员,80%的8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建立党组织。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争取组建1—2家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规范企业职工入党培训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改进方法,进一步拓展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党的组织覆盖面。
本着有利于上级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村企联建等方式,抓好职工80名以上和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同时,要抓好职工30-79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对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应及时建立党组织;对仅有个别党员的,采取区域联建、多企联合、挂靠村(居)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企业,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指定党建工作联络员,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做好企业职工的维权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实现党的工作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覆盖;对符合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条件的,按照规定及时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展、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