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人保险购买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负责一半,保额为60万。
甲方:(发包方)四川浦朝彩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方)季海平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四川浦朝彩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主钢构车间生产承包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即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甲方承揽的钢结构构件的加工制作(从下料到成品装车。)
2、乙方负责主钢构车间机械设备的正常保养与维护。
二、承包价格:
主钢构工程的构件的制作按元/另如客户要求过磅计量,则甲乙双方也进行过磅计量;如客户要求理论计量,则甲乙双方也进行理论计量。
三、承包款的核算与支付:
1、每月30日甲乙双方进行加工量的核算。
2、每月的25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工人工资3000元/人(发至工人工资卡),支付乙方生活费预付5000元/月,余款在年底结清。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钢结构车间的机械设备,数控切割机,组立机,龙门焊接机,H型钢矫正机,剪板机,摇臂转床,抛丸喷漆设备,电焊机等设备
2、甲方须按时向乙方支付既定工人工资及生活费。
3、甲方应对乙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操作规程培训。
乙方责任
1、乙方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所承揽的钢结构工程制作任务;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制作错误,乙方需负责修改,所发生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有重大错误乙方承担所有费用的百分之五十(修改费用由生产部统量计价)。
2、乙方需服从甲方的一切管理制度。
3、乙方自行负责自己工人的住宿伙食费用(甲方提供中餐一顿,如加班则甲方提供晚餐)。
、乙方应保证撤厂后甲方的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并如数归还乙方进厂时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具,
5、承包期内乙方需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按时保质保量交货,
五、双方权利
1、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连续出现两次质量或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如连续两个月不发放承包服务费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六、工人保险购买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负责一半,保额为60万。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不果,可向当地法律仲裁部门诉讼。
八、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需延期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四川浦朝彩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签字:
日期:
签字:日期: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