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合同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肆份合同及其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有关规定及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砂石采购事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交货地点:
3、合同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
1、该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费(含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或其他单位收取的各种费用)、管理费以及税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人身意外险在内的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以及其他所有费用。
2,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
第三条验收方法
1、乙方应在砂石到场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将安排人员收方验收。
2、收方方法:测量车厢长、宽、高,计算体积,顶尖部分推平后计算体积。
3、甲方指定收方人员,以其签字确认的收方单为结算依据。
4、甲方收方验收后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有甲方指定收方人员签字认可的验收单)作为付款依据。
第四条供货日期:自20_年6月开始至甲方要求供货完毕之日至。
第五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材料进度款按月支付,乙方供货时间满一个月并且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供货款金额的80%,剩余的20%累计到下一个月的货款内支付,以此类推。
2、本合同内所有材料供应完毕经甲乙双方核实供货数量无误,乙方按照甲方流程办理完结算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3、每次付款,均通过银行转帐,凭发票进行支付;每次付款乙方须提供与本次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格发票。
4、甲方对发票的接收并不表示甲方对该发票的真伪承担责任。如因乙方提交虚假发票或因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甲方被税务机关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发票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若未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乙方仍需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守约方损失,还须赔偿该损失。
2、如果乙方超过甲方指定的周期供货,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如非不可逆因素所造成的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达到2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营业执照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八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自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完合同的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肆份合同及其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司印章确认,否则修改或涂改的部分无效。
2、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