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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长会议讲话材料

作者:王小红 发布时间:2023-08-26 05:00:48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建议或同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职责,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要努力提高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抗诉有效率”是基础,抗诉要力争改判。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是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检务督察是手段,保证案件质量是核心,保障检察权公正行使是目的。

市检察长会议讲话材料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院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同志对侦查监督工作、***同志对公诉工作进行了总结,***同志对刑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并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都谈得很深刻、很全面,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在此,我强调三点:

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检察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担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我们必须结合当前形势,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思考和谋划刑事检察工作。“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在科学判断犯罪态势与社会发展关系的基础上所作的新思考、所提的新理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宽严相济”的严,就是指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必须从严打击,决不手软。“宽严相济”的宽,就是指要坚持区别对待,应当依法从宽的就要从宽处理。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尽可能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重点完善以下五个方面的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因地制宜地确定打击犯罪的重点,增强打击的针对性;规范对重大刑事案件适时介入侦查的机制,增强打击的时效性。二是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建议或同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于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化审理程序。三是改革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方式。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机制,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原则上实行分案处理。四是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犯罪嫌疑人认罪的案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办案工作流程。五是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科学确定考核各项业务工作的指标体系,改进考评办法,更好地实现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今后检查适用刑事和解作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质量,重点是检查刑事和解是否合法、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和解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总的来说,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关键是:既要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从严从重打击的思维方式,也要防止宽大无度、放纵犯罪问题的发生,同时还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

二、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提高刑检工作质量和效果

质量和效果是刑事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职责,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在批捕、起诉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既要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又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要牢固树立和谐意识。衡量办案的效果,既要看是不是做到了严格执法、按程序办案,又要考虑办案的过程和办案的结果是不是化解了社会矛盾、是不是减少了社会的消极因素、是不是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在办理案件时,不能办完案子、走完程序就算完事,要关注案件当事人情绪是否理顺,对案件的处理决定服气不服气,进而加强释法析理工作,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要强化“效果”意识。社会效果是检验案件质量的一把尺子。所以在查办案件时应该考虑被查办的案件在社会上将产生一种什么效果,是对社会安定或对经济建设有促进作用,还是有阻碍作用。当然我所强调的社会效果并不是不讲原则,而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努力提高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在审查逮捕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试行)》,正确掌握逮捕条件,整体衡量,认真把关,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要努力提高证据审查能力和水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正确适用逮捕措施,确保批捕案件质量。既不能以捕代侦,也不能以起诉标准代替逮捕标准,既要防止“应捕不捕”,避免打击不力,又要克服“构罪皆捕”的传统观念,更要杜绝错捕滥捕,罪及无辜。要建立健全办案制度。坚持完善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拟作不捕决定的案件提交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制度,备案审查制度,案件质量检查和复查制度等,切实加强质量监控。

要大力加强诉讼监督。要始终坚持把诉讼监督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上,完善监督机制,讲求监督实效。一是加强以刑事抗诉为重点的刑事审判监督,完善抗诉工作的长效机制。在这一点上,我要着重讲一讲。刑事抗诉工作是**的一项特色工作,也是一项亮点工程。但是应当看到,基层院的抗诉工作离市院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各基层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要正确处理“抗诉率”与“抗诉有效率”的关系,把握敢抗与抗准的辩证关系。“抗诉有效率”是基础,抗诉要力争改判。要树立执法均衡的抗诉观念,量刑畸轻的应当抗诉,量刑畸重的也应当抗诉,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抗诉力度必须树立质量与数量并重的观念,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求一定的抗诉规模。要以“起诉变更率”为中心,分析原因,加强诉审协调,解决认识分歧。对已经抗诉的案件,要注意监督法院审理的全过程,密切掌握审判动向,加强跟踪督办力度。要列席审判委员会,陈述抗诉理由,保证抗诉收到实效。二是要增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实效。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是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侦查监督部门的工作要从过去以审查批捕为主要职责转变为以侦查监督为主要职责,而且审查批捕也要以监督为主线。要加大立案监督的力度,把重点放在那些社会危害大、影响大和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上,并加强对立案后侦结情况和逮捕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切实提高侦结率、有罪判决率和重刑率。要加强对侦查合法性的监督,重点抓好对徇私舞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动用侦查手段、违法取保候审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自侦部门的联系,对隐藏在执法违法、执法不公背后的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积极创新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要将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对于侦查机关或审判机关一个时期以来较为普遍的突出问题,提出综合性的纠正意见或建议。

要主动接受检务督察。检务督察是手段,保证案件质量是核心,保障检察权公正行使是目的。日益完善的执法质量考评是检务督察的重要形式之一,但以往的执法质量考评注重的是年终的检查考评,各基层院关注的往往也是年终的考评排队结果。检务督察使执法质量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检务督察更注重的是平时的督察。除实行执法质量考评外,个案督察、专项督察也是检务督察的重要形式。个案督察既可以采取上级院直接调查处理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交办、督办的形式,责成下级院调查处理,上级院检务督察部门跟踪监督。专项督察可以是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一个或多个单位的督察,也可以是对某一类问题的督察。如:“三不一撤”案件(不立、不捕、不诉、撤案)、错案赔偿案件、无罪判决案件等。刑检工作部门自身要严把案件质量关,并主动接受检务督察,对检务督察部门提出的督察意见要认真整改,并按规定向督察部门反馈整改情况,促进刑检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切实提高刑事检察队伍的素质

刑事检察工作处于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和诉讼监督的前沿阵地,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市检察机关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刑检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刑检队伍。

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以“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和谐执法思想的核心和本质要求,是检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思想政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要通过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

要形成重学习、钻业务的浓厚氛围,提高业务素质。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高检院和省院的规范性文件层出不穷。如果我们的干警不加强学习,仅凭经验办案,那么就难以做到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因此,我们要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坚持学习法学理论和检察实务知识。要加强检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要以“竞赛”促进“学习”,以“学习”推动“工作”。刑检部门要举办学习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来激发学习的积极性。同时,要通过对优秀案例和成功经验的学习,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今年2月,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首先,要在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使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新的提高。其次,抓作风建设要针对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决心、下功夫加以解决。当前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下大力气整治受利益驱动办案、损害人民群众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等问题。第三,领导班子和领导机关要在作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领导班子要带头采取措施扎实改进,以自己的模范作用带动全体检察人员作风的转变。

要加强细节管理,促进队伍素质提升。要以细节管理实现严抓严管。检察工作的权力运行与社会生活紧密相关。一个干警一生可能要办数百个甚至上千个案件,但对许多当事人来说,一生也许就只有一次与法律接触的机会,如果就这一次让他们感到不公,那么就会在其心中留下永久的伤害。所以,对刑事检察干警而言,任何执法细节都不能出问题,任何执法行为都不能有纰漏。检察干警要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用心对待工作,对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要精心,每个环节都要精细,每个案件都要办成精品。努力实现执法零过错、队伍零违纪、群众零投诉。

同志们,刑检部门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赶超战略、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