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凭以上单据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结清运费。
托运单位:
承运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液体化工产品——苯酚。
第二条:运输车辆:由乙方负责提供并保证运输车辆符合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运输要求:乙方车辆必须年检合格,相关司乘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安全的各项法规,依照甲方要求自带签封和软管。
第四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有关证件,有义务向甲方反馈运输信息。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将货物及时、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并对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污染雨淋及货物灭失等情况承担赔偿责任或由乙方用现金直接赔偿。
第六条:结算方式:按实际运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卸货完毕后,凭收货人出具的接卸证明或过磅单结算运费。乙方凭以上单据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结清运费。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合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如发生纠纷,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提交龙口市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