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作为一种个人头部防护用品,能有效地防止和减轻操作人员在生产作业中遭受坠落物体或自己坠落时对人体头部的伤害。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和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特对安全帽的规范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安全帽的佩戴
(一)具有以下情形的必须佩带安全帽:
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进入生产车间时。
2、车间各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在生产车间时。3、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作业时。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生产车间时。
5、外来施工人员,生产区作业时。(该条由公司招入单位负责告知)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不佩带安全帽:
控制室、休息室、车间办公室等没有危险操作的室内。
二、安全帽的管理
1、安全帽纳入个人劳保用品管理,仓库负责安全帽的领取、发放登记工作。
2、安全帽丢失后,公司统一补发,费用自理。
3、运行人员安全帽下班后统一放置在一楼大厅整齐摆放。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他人安全帽
5、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6、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坐垫、器皿使用。
7、不得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三、处罚
1、未按照本规定佩戴安全帽的,对当事人罚款10元/次,
2、外来施工人员违反管理规定时,其罚款由公司招入单位负责落实。
3、公司安委会负责佩戴安全帽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本规定自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