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进口葡萄酒,具体类型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发货单所载为准。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取得进口报关单和CIQ的卫生证书。
2、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交付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潍坊市区内乙方指定场所。
交付期限: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的第二天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场所。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货款结算
乙方应在每月13日之前结清上月货款。
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五、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六、商业秘密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壹仟整)。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