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
1.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含主材)□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1.5工期
开工日期:201年月日竣工日期:201年月日
1.6合同价款(RMB大写)拾万仟佰拾元,¥:元。二、双方工作2.1甲方工作
2.1.1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2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3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三、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后,除留质保金外,在3天内结清尾款,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四、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工期向后顺延。
.3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共同的法律效力。
发包人:承包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