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支付价款时,乙方应出具等额类正规发票。不可抗力解除后,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双方另行协商。十六、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电梯维修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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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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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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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电梯维护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梯维修
2、电梯位置:
3、电梯编号:
4、电梯型号:
5、数量:一台
二、维修方式:全包
三、维修期限自主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天,年月日交付。
四、维修费用为元,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预付合同价款20%,交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60%,余款于维修期满后日内无息支付。甲方在支付价款时,乙方应出具等额类正规发票。
五、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内容及要求进行维修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上述标准亦是甲乙双方验收是否合格的标准。
六、保修期为月,如在保修期内电梯出现任何问题,甲方有权凭本合同通知乙方免费到场维修,逾期甲方有权另行通知其他人员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保修期结束,经甲方确认再无保修责任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保修金结算,付清余款。
七、乙方应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分核发的相应许可,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八、作业中乙方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作业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
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
十、甲方指派为其驻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乙方指派为驻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与甲方驻地代表联络。
十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延误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十二、乙方的维修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修标准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合同价款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当承担返工和复检的费用。
十三、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十四、合同生效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损失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20%。
十五、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因一方迟延导致遭遇不可抗力的,由迟延乙方承担责任。不可抗力解除后,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双方另行协商。
十六、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电梯维修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