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今年,通过县上多次协调,积极争取,9月30日,经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正式进入全国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行列。首先,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是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当前,国家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又一项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惠农政策。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新农保试点工作任务。刚才,王县长宣读了《庄浪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刘县长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张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讨论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深刻认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继取消农业税、实施农业直补、开展新农合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从20**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我省有10个县开展了第一批试点工作。今年,通过县上多次协调,积极争取,9月30日,经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正式进入全国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行列。10月9日,县上四大家分管领导组织各乡镇乡镇长、人社局负责同志专程赴华亭进行了观摩学习。11月5日,省上在兰州召开了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可以说,不管是中央、省、市对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是从建立新农保制度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作用来看,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是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壮大特色产业,改善基础条件,深化农村改革,实现了农业长足发展、农村和谐稳定、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当前,国家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又一项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惠农政策。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之后,我县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每人每年至少可增加660元收入,这是农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之上,又一次实现了“养老不发愁”,消除了广大农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提高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其次,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开展新农保试点,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是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改善民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县是一个拥有40多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其中农业人口有41万人,16周岁至59周岁的人口有39万,6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5.3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3%。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切实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有效解决农民的基本养老问题,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使广大农民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民生工程。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安全网”,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战略目标,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民生问题,下了很大决心、投入了大量资金,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是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又一重大民生工程。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实施,将实现农村传统养儿防老到社会养老的转变,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家庭和谐,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上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真正把这一惠及全县40多万农民的民生实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准确把握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办法》,及《平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县上在多方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庄浪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认真领会政策实质,严格把握重点环节,不折不扣地抓好新农保试点工作,突出落实并执行好以下五个方面的政策问题:
一要明确我县新农保试点的目标任务。按照省上要求,我省第二批试点从今年10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年底要达到80%的参保率,到明年6月底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对符合享受待遇人员要100%的发放基础养老金。这个目标是省上对试点县的一个硬性指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细致地做好农民参保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按照“出经验、创典型、树形象”的试点目标,工作要求上高起点定位,工作目标上高标准推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通过试点,建立既符合中央和省、市要求,又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和广大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的新农保发展模式,争取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典型,为全省、全国逐步推开新农保探索路子、创造经验。
二要准确把握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筹资标准、待遇标准、政府补贴标准等要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和财政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广覆盖”就是要千方百计扩大新农保的覆盖面,依靠普惠性的基础养老金,落实缴费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农民自愿参保,把尽可能多的农民纳入到新农保制度保障范围。“有弹性”就是政策设计要有灵活性,包括设定不同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既给农民选择的空间,也为财政补贴留有余地。“可持续”就是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体制和机制创新,确保财政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新农保基金能够保值增值,实现新农保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三要严格执行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国务院《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个人缴费档次按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设定,这5个缴费档次,基本符合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100元缴费档次,除少数困难群众,大多数农村居民基本能够承受;最高500元缴费档次,可供收入较高的农民选择。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5个档次标准,组织农民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标准,也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少缴少得。对经济条件一般的乡镇和村社,适当降低缴费门槛,让农民群众都能够缴得起、进得来,但不能低于100元缴费标准;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可适当提高缴费标准。
四要明确养老金待遇组成和补贴标准。新农保制度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参保农民符合领取条件时,除了领取国家补贴基础养老金外,还要领取个人账户上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方面,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已经年满60周岁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不需要缴费或补缴,直接享受每月人均55元的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要按照规定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领取标准是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月。并且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有高有低,多缴多得。在农民参保缴费补贴方面,省财政对参保缴费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0元,县财政对按1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5元,对按200元至500元档次缴费的,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补贴5元;对农村计生“两户”不分缴费档次,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由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档次,全额代缴100元。
五要搞好新农保与其它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中央明确规定:在新农保试点县,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个人不缴费,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对已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但尚未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应当参加新农保,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已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在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好衔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享受新农保的有关待遇,避免引起新的矛盾和不平衡。同时,要切实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这方面国家即将制定具体办法,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衔接工作。
三、全力推进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新农保试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把新农保试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和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研究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快速启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是全市继华亭之后的第二个试点县,制度是否能够顺利实施,是否能够创出经验、树立典型,对扩大试点覆盖面,推进新农保深入实施至关重要。为了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县上已经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社、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组业务熟练、政策性强、善于做农民工作的干部,深入村社、农户搞好宣传动员,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投保参保。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县上在新农保试点县的争取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进入实施阶段,各乡镇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研究政策,亲自上手抓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辖区内新农保的组织、收缴、发放等工作,确保把政策落到实处。
二要深入宣传发动。新农保对广大农民来说,是一项全新的政策,要让农民群众在较短的时间内从思想上主动接受,自觉踊跃参加新农保,宣传动员工作是否到位至关重要。各乡镇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新农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主动耐心地帮助农民解答各种疑难问题,向群众讲政策、讲好处、讲要求,使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要讲清楚县上对重度残疾人、计生两户等特殊人群的补贴标准,讲清楚县上对农民个人在缴费和支付养老金环节的补贴标准。在试点启动初期,每个乡镇必须采取通过举行两次以上、每个行政村举行一次以上的养老金集中发放仪式,使广大农民切身感受到新农保政策带来的实惠,消除群众对参加新农保的各种疑虑,充分发挥新农保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
三要靠实工作责任。试点工作业务量大,涉及面广,各乡镇和部门之间既要明确分工,更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人社局要切实担负起新农保试点工作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牵头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相关配套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财政局要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政府补贴资金,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监督管理,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发改局要做好新农保试点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将新农保制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公安部门要提供农村户籍、人口统计数据和确定户籍性质,安排基层派出所积极配合,支持各乡镇的工作,这是新农保试点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请公安部门高度重视。残联要准确提供农村重度残疾人的数据,做好农村残疾人的等级认定工作。人口和计生部门要准确提供全县计生“两户”数据资料,配合做好计生“两户”身份认定,完善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民政、国土等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等制度与新农保制度的对接工作。各乡镇要充分整合乡镇站所资源,尽快落实办事人员和办公场所,做好辖区内养老金发放对象和参保对象的调查登记等相关业务,确保养老金的及时发放和参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四要强化基金监管。新农保基金是农村居民的“养命钱”,必须把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无论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资金,还是政府补贴资金,都必须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账运行,新农保工作经费不得从基金中列支。各乡镇在收取参保对象的缴费后,要及时存入财政专户,养老金的发放要严格登记造册,严禁发生私吞、挤占、挪用参保缴费和出现冒领养老金的问题。乡、村两级要定期公示参保人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待遇领取资格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基金专款专用。
五要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县级领导干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抓乡镇责任制,各包抓县级领导要尽快深入所包乡镇抓好试点工作的指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发新农保试点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各乡镇每半个月要向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及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新农保办公室的沟通,做好新农保政策与乡、村、农户实际的有机衔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县上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实施新农保试点是一项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利民政策,也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喜事,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县上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全省、全国逐步推开探索路子,创造经验。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