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员工的品德教育及知识技能的培训,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及工作性质开展具体的岗位培训,员工应积极参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对于公司要求必须参加的相关培训,如无正当理由,员工不得缺席;如确有困难不能参加者,须按相关请假制度之规定提前向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员工的品德教育及知识技能的培训,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及工作性质开展具体的岗位培训,员工应积极参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对于公司要求必须参加的相关培训,如无正当理由,员工不得缺席;如确有困难不能参加者,须按相关请假制度之规定提前向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
第二条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1)、岗前培训:公司新招聘员工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主要包括:
A、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B、公司的规章制度
C、公司产品简介
D、公司业务特点
E、员工将入职之岗位要求及工作规定流程等专业知识
(2)、在岗培训:公司通过在岗培训制度,为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提升员工价值提供条件,在岗培训的主要形式有:
A、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班
B、E-learning等其它培训方式
第三条员工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录用,累计三次在岗培训不合格者可由行政人事部提请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予以降薪或降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