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按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处理。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堰湖山庄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玉兰大道与明珠路交口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结构、铺装及零星工程
.承包方式:由乙方承包人工费。
第二条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价为人民币483902.17元,即人民币肆拾捌万叁仟玖佰零贰元整,附﹕工程量报价清单
第三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工程施工一个星期后支付乙方生活费按每人每天50元计算。
2.工程款甲方按每月工程量80%支付乙方。
3.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90%工程款;
.工程验收后尾款10%甲方七日一次付清。否则按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原因造成乙方返工应按实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