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有序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那么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一下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我们一起看看吧!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安全知识竞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事故案例剖析会等活动为内容,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持续减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进程,不断完善对现场高风险作业工序的有效管控,大力推动公司安全发展全年目标的实现。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组织
1、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综合指导各分公司、项目开展活动,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
3、各分公司、项目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分公司、项目负责人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负总责,并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活动的开展,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结合实际情况,对活动进行周密计划、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动员,使广大员工积极参与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加大对安全隐患及事故的处罚力度。各分公司要加强对各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重大隐患要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活动(依据局活动安排)
为发掘青年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和优秀青年讲师,进一步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并共享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在公司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巩固竞赛成果,持续推进已选拔出的优秀选手参加20__年北京市住建委组织的“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决赛。
(二)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依据局活动安排)
为全面提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营造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良好氛围,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公司选拔5名参赛选手参加局决赛,考核方式采用笔试。
(三)做好环境布置,营造安全生产和谐氛围(6月1日-6日)
各单位、项目要充分利用体验式安全培训基地、施工现场围挡及农民工夜校,通过悬挂安全标语,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专栏、开展图片展览、播放教育影像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同时,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依据局活动安排)
为提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局于5月至10月期间,对局属各施工单位所有在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共在北京、沈阳、南京、武汉、重庆和深圳六地举办培训班,每地两期,要求所在区域的公司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分两批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为《安全管理基础理论、安全法规和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实务》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特点、安全管理经验介绍》。要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培训并考试达到合格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协调
各单位、项目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全面动员、周密部署、保证投入,将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本次活动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深入基层、做严做实
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深入施工一线,充分调动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切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做深、做实、做细,使活动贴近工作实际,确保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
(三)评比与奖罚
1、检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检查评比
公司对项目按《项目安全管理考评评分表》及项目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分公司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评比后推荐上报公司。公司将对全公司的项目进行综合评比,公司结合二季度考核评价对各分公司及项目“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同时检查。
3、评比与奖罚
一等奖1名:奖励项目20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项目各15000元
三等奖3名:奖励项目各10000元
对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项目处罚3000-5000元,检查评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项目罚款5000元;对在活动期间发生死亡、重伤事故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免除参加评比资格。
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办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