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布了通告。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加大打击盗卖和非法收购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要认真整顿城区废旧金属收购市场治安秩序,强化管理,坚决堵住销赃渠道,建立特种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公安机关在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力量,加强排查,加大打击力度。
同志们:
近段时间,各地盗卖和非法收购城市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十分猖獗,我市城市公用设施被盗情况也比较严重,对我市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城市公共设施,严厉打击盗卖和非法收购城市公用设施的行为,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刚才,公安、工商、城管和三个区政府就城市公用设施的现状及下一步如何贯彻市政府通告工作作了汇报,提了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意见。下面,我就搞好这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保护城市公用设施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公共安全已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城市公用设施的完好使用和其功能的正常发挥已成为老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项工作的好坏是“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但现实生活中,公共设施被破坏和被盗等方面的问题却时有发生,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状况不容乐观。究其原因,除了管理部门自身的问题外,还在于近期不法分子盗卖、破坏行为的猖獗,有关部门管理措施滞后,市民维护社会公用设施的意识有待提高等。刚才市城管局汇报中提到,今年1—10月份,单市政井盖就被盗、毁损了564个,造成多次行人坠井事故,经济损失达159,520元;城市照明设施及输电设施被盗损失达39万多元。由此引发的社会公共安全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因此,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城市公用设施管理的重要性,将保护城市公用设施提高到维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大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切实保护城市公用设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城市公用设施的良好氛围
城市公用设施是千家万户所必需,其功能的正常发挥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共同维护。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搭台、社区组织、群众参与”的社会宣传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在维护城市公用设施中的基础作用。宣传部门在今年底前要组织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单位进行专题报道,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职工和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构筑全社会共同维护的大格局,使破坏、损毁、盗卖城市公用设施的不法分子成为“过街老鼠”。
三、齐抓共管,构建维护城市公用设施联动体系
当前,要有效改善我市城市公用设施的现状,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必须对城市公用设施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盗卖和非法收购城市公用设施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布了通告。公安、工商、城管等重点职能部门更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一)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加大打击盗卖和非法收购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要认真整顿城区废旧金属收购市场治安秩序,强化管理,坚决堵住销赃渠道,建立特种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公安机关在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力量,加强排查,加大打击力度。要根据不法分子的活动规律,经常有的放矢进行夜间伏击,一旦发现有盗窃市政设施的行为,立即进行查处;对于盗卖和非法收购行为猖獗的,要依法予以处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商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期间,要牵头组织,积极开展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大
清查,以此规范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对违法经营者和超范围经营的依法查处;对无照经营的
一律依法予以取缔。三个区政府要积极配合,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使城区废旧物资站点的布局得到清理并重新规范。
(三)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公用设施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或通知设施权属单位采取补救措施,以维护正常的城市管理秩序和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对流动销售城市公用设施废旧材料和非法占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收购、堆放废旧材料的,依法予以查处;要采用监控手段或运用现代科技管理城市公用设施,学习先进城市的经验,可逐步在城市公用设施管理上采用全程监控手段、在城市主要公用设施上装配探头、或在设计井盖等公用设施时装配发光防窃技术,以此减少城市公用设施的失窃率。
(四)三区政府。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多数在小街小巷,既污染环境又影响市容。为净化城市便于管理,废旧物品的收购站点和仓储保管地点要退出主城区,三区政府今年底前集中在城郊选址建立废旧物资交易市场,统一规范管理,便于公安、工商、城管、环保的各项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切断城市公用设施被盗后的去向,堵住销赃的渠道,让盗窃者无处销赃,从根本上杜绝公用设施被盗情况的发生。三区政府一方面要引导社区居民提高道德水平,树立家园意识,发现盗窃、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及时举报;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另一方面要强化公用设施的属地协管制度,对分布于社区里的公用设施定点定人协管,形成市民参与保护公用设施的防范体系。
(五)环保部门。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对未经审批的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坚决予以取缔。
(六)建设部门。要加强未移交小区的管理力度。一方面要严格督促开发商将应配套的设施予以配套完善;另一方面配套设施在未移交期间要注意划分区域分类管理,小区建成后要按照建设规范进行移交。
(七)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广电局要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城市公用设施保护的宣传,营造“保护城市公用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对盗卖和非法收购城市公用设施不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八)综治部门。要将社区公用设施的保护情况,纳入年度综治项目,视其保护情况给予评定打分。
对城市公用设施的管理,要建立权属单位负责制。本着“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公用设施权属单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守护好各自的设施;各设施权属单位还应建立相应的配合协调制度,相互协作,互通信息,对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气;要设立奖励基金,对举报查实或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今天到会的公用设施权属单位,在会后要对已被盗和毁损的公用设施,抓紧时间进行恢复,以维护城市正常的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同志们,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是一项系统管理工程,单靠权属部门和城管部门是不够的,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市政公用设施,共同打击盗窃、毁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以我们的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的要求,才能使我们的城市管理水平上台阶,才能更好维护城市公共利益和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和谐,群众更加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