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五日内到甲方售楼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交付房款。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第十条本意向书在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第十一条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身份证:通信地址:
固定电话:,手机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意向购买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意向购买商品房位于_______幢(号)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现经房产测绘有限公司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交房实测为准,户型图见后附页)
第二条乙方意向购买的该房屋每平方米买卖单价(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总房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大写:本意向书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诚意金人民币元),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诚意金抵作乙方购房款。
第四条乙方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1、一次性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支付剩余的10%房款;
2、分期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60%,主体完工时付至总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付至100%;
3、按揭贷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支付首付款,余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第五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五日内到甲方售楼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交付房款。在甲方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为乙方保留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认购,甲方有权将该房屋销售给他人。
第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实际买受人必须和本意向书上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乙方不得将本意向书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认购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第七条乙方对认购房屋的位臵、房号、面积、价格、误差计算、付款方式、结构、预计交付时间已经充分了解,乙方确信甲方对所售的该房屋没有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确认上述个人信息中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甲方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均为有效通知。
第九条本意向书未注明的商品房买卖各类税费、维修基金等其它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待正式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的费用。
第十条本意向书在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第十一条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