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实行检查机制。项目完成后由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同时,在项目实施乡村通过公告公示牌进行公开。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抓好双联行动与“1236”扶贫攻坚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接工作,强化各级双联单位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组织引导他们共同担负起扶贫攻坚任务,动员更多的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力量参与,深化拓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东西协作等帮扶模式。
围绕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和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我区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举措,制定最强有力的措施,实行挂图作战,下大力打好这张扶贫“精准牌”。
---摸“准”扶贫对象,确保精准扶贫“靶向定位”。
按照国家和省对贫困户、贫困村进行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工作要求,我区严格执行识别标准,把最贫困的户、最贫困的村纳入帮扶范围,科学合理制定帮扶计划。全区先后3次组织专门力量对61个行政村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村分社逐户建立了基本情况数据库,识别贫困人口1.66万人,并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总体思路,精心编制了平川区“1236”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立了贫困村主导产业,填写发放了贫困村、贫困户登记表、扶贫手册,制定了贫困户脱贫计划,真正做到“户有卡、村有簿、乡有册、区有档”,对贫困人口、贫困家庭实行信息动态化管理。并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村、贫困户制定帮扶措施,通过分析致贫原因,对扶贫对象逐户确立帮扶项目,建立脱贫规划明白卡、台账,明确帮扶责任单位、帮扶人员。具体采取扶贫项目拉动、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捆绑发展、就近务工等扶贫模式,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创“优”工作机制,确保精准扶贫“阳光普照”。
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认真倾听贫困群众诉求,耐心询问每户家庭情况,深挖致贫根源,逐户走访建档,与贫困户交心谈心、算账对比,制定帮扶计划,谋划布局产业项目,推进精准扶贫。切实把村民组织起来,把致富能手培育起来,把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合理利用起来,按照每村1名包片领导,2名驻村干部的人员配备标准,全区抽调36名干部在贫困村组建12个帮扶工作队,每月至少进村1次,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把产业培育起来,把土地流转起来,把中心村建设起来,把偏远村带动起来,把医疗体系完善起来,把发展环境优化起来,把乡村两级干部积极性调动起来,着力推动贫困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管“好”扶贫资金,确保精准扶贫“准确滴灌”。
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我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重点从4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实行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扶贫管项目、财政管资金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按照计划、执行、监督三分离的原则和管理方式,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二是实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度,做到“七个坚持”:坚持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并按规定工作日划转,坚持按批准的扶贫计划拨款,坚持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坚持按规定的比例拨款,坚持资金拨付逐级审批,坚持以合法票据报账,坚持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质保金。三是实行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建设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完成后由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四是实行公开机制。项目资金到位后,扶贫、财政联合发文,将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各乡镇,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在项目实施乡村通过公告公示牌进行公开。
---吹“响”攻坚的号角,精准整合资源,打好连片脱贫攻坚战。
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抓好双联行动与“1236”扶贫攻坚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接工作,强化各级双联单位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组织引导他们共同担负起扶贫攻坚任务,动员更多的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力量参与,深化拓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东西协作等帮扶模式。同时加强扶贫项目和相关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以区委区政府为搭建平台主体,统筹安排整合资金。通过“渠道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考虑各方面资金资源,明确财政专项资金投向,打破行业、部门限制,在各部门专项资金总量原则上不减少的同时,削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放大财政杠杆作用,合理整合财政、农牧、林业、扶贫等涉农资金项目资金,集中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扶贫重点村倾斜,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着力解决资金安排分散、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使有限的资金、项目和政策能够进村入户精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