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的党章,把确立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了党章。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干群联系,树立市局机关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四)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要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精神的XX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委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台州国税实际,现就20XX年市局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的目标,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切实增强市局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工作本领,为实现台州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
二、学习重点
根据中央、省、市委的有关精神,结合台州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实际,今年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深入学习党的精神和新党章。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党(总)支部要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市局机关党委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精心设计载体,深入开展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丰富内涵,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修改的党章,把确立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了党章。市局各党(总)支部要根据党章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机关党委将通过党课、知识竞赛、征文及理论研究等活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党(总)支部要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市局机关党委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精心设计载体,深入开展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丰富内涵,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修改的党章,把确立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了党章。市局各党(总)支部要根据党章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机关党委将通过党课、知识竞赛、征文及理论研究等活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深入开展。
(二)深入学习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形势和肩负的任务出发,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严明政治纪律,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忠实履行职责,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机关建设。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形势和肩负的任务出发,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严明政治纪律,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忠实履行职责,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机关建设。
(三)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继续教育、引导市局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在本职工作和核心价值观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干群联系,树立市局机关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继续教育、引导市局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在本职工作和核心价值观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干群联系,树立市局机关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
(四)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浙委〔20XX〕93号)是加强浙江省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纲领性文件。市局各党(总)支部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实施意见》,全面准确把握省委《实施意见》各项规定,抓紧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各项要求,提高贯彻省委《实施意见》的能力水平,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浙委〔2012〕93号)是加强浙江省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纲领性文件。市局各党(总)支部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实施意见》,全面准确把握省委《实施意见》各项规定,抓紧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各项要求,提高贯彻省委《实施意见》的能力水平,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五)深入学习做好工作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为目标,深入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形势政策,坚持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历史和社会等各方面知识,努力在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发展思路、把握工作规律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学习做好工作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为目标,深入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形势政策,坚持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历史和社会等各方面知识,努力在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发展思路、把握工作规律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学习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局各党(总)支部要加强对政治理论建设的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讲党课。要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单位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对全年的政治理论学习作出周密部署和统筹安排,做到政治理论学习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市局各党(总)支部要加强对政治理论建设的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讲党课。要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单位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对全年的政治理论学习作出周密部署和统筹安排,做到政治理论学习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二)完善学习机制。各党(总)支部要以加强理论武装工作为根本,落实学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做好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工作,要进一步拓宽党员受教育的渠道,积极组织开展党内各种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要创新学习教育形式和载体,提高学习教育针对性,促进学习教育经常化。各党(总)支部要以加强理论武装工作为根本,落实学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做好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工作,要进一步拓宽党员受教育的渠道,积极组织开展党内各种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要创新学习教育形式和载体,提高学习教育针对性,促进学习教育经常化。
(三)努力改进学风。要坚持马克思主义良好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政治理论学习与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紧密联系起来,真正发挥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作用。要把理论学习与理论研究结合起来,把理论研究贯穿于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联系党建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局机关党委组织的机关党建研究论文征集评选活动,认真总结机关党的建设经验,推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要坚持马克思主义良好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政治理论学习与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紧密联系起来,真正发挥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作用。要把理论学习与理论研究结合起来,把理论研究贯穿于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联系党建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局机关党委组织的机关党建研究论文征集评选活动,认真总结机关党的建设经验,推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