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门店招牌按要求设置,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二)对店外经营、店外堆物、悬挂有碍观瞻物品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三)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
为推动我社区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陈家湾社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资环境氛围,共同反陈家湾社区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社区,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社区辖区所有居民户、经营户、企业房前,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保持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餐饮店、夜宵店摊点必须设置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责任区内行道树、花圃等社区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门店招牌按要求设置,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罚措施
(一)对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二)对店外经营、店外堆物、悬挂有碍观瞻物品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
(四)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搬清。
管理方(签章):
责任方(签章):
责任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