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产量工资在承包期满的最后一个月根据每月报表结算。发生一般事故,根据公司管理办法处理。其它意外原因导致的上述事故,责任甲方承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扣除相应罚款,予以清账。因不可抗力造成此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执行时,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均享有提请企业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的权利。
甲方(发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负责人(承包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期限:自20__年3月1日0时至20__年1月31日24时。
二、承包核算办法:甲方按照每吨合格产品33元人民币计价,做为乙方含承包负责人在内的工资报酬。
三、承包工作内容:
1、承包甲方2台熔铸炉、1口铸井以及一台炒灰炉的生产作业。包括熔铸生产工艺操作、铸井清理、熔炉热清和冷清、炒灰、锯棒、清理锯屑、烧煤炉、吊装铝包、炉内加铝液、装卸车、生产产生的废料回炉等生产任务。
2、严格执行公司产品质量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制度,保证质量产品合格、生产安全、管理有序。
3、负责生产区域内的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在因公司原因生产任务不饱满的情况下,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4、负责编制生产用机辅料计划,节约使用和正确使用生产用机配件,降低生产成本;提出和实施设备保养方案,对行车、制氮机、空压泵、各类水泵、叉车、冷却水池等设备设施以及使用场所,按照要求进行保养和清扫,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5、特别提醒:在生产过程中,出炉的铝灰必须及时进行炒灰处理,并将铝灰炒制到铝液不流动为止。炒过的铝灰必须摊开处理,避免烧损。炒出的铝锭及时转运到炉台回炉。
四、产量计算及工资结算方法:
1、基数:按66吨为日产量计算基数。当月实际开工天数×日产量基数,即为当月产量基数。当月产量工资报表由财务、仓库、人事部门根据当月产量、质量、员工状态等综合数据进行核算,对当月发生的问题当月处罚扣除。核算数据经总经理审批,公司领导和承包人确认后签字存档。
2、无论当月产量多少,月工资均按当月产量基数×每吨承包费作为保底工资预
发。实际产量工资在承包期满的最后一个月根据每月报表结算。月产量达不到基数的,当月按照已发工资结算;月产量超出基数的,按照实际产量结算。
3、承包人每月按照当月产量基数×每吨承包费计算承包体内人员工资,按照当月实际产量和员工表现安排奖金。公司根据承包人的工资报表提出修正意见并予以审批。财务按照公司审批后的工资表工发放。原则上工资表的发放总额应等于或小于保底工资额度,没有发完的部分和超出当月产量基数的工资部分留存在公司财务。当承包人认为需要使用这些余额时,应申明理由和用途,经批准后使用。
4、因乙方原因完不成生产任务的,应在当月保底基数中扣减,同时根据不能完成任务的具体原因,另外处以欠产数量每吨1~16元的罚款。
5、除国定假日外放假外,因甲方原因造成承包期内累计停产休息时间超过平均每月2天的,超出部分的天数每人每天补贴50元,全年统算。
五、质量要求及保证指标:
1、月生产成品率达到98%。高于指标,每吨结算价上浮1元。低于指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吨结算价下浮1元。合格率低于95%(含95%)取消承包人资格。
2、燃料消耗、电耗以及机辅料消耗应在平均值以下。具体奖惩数据待此承包协议试行两个月后,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3、重大安全事故为零。若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责任轻重,扣除责任人及承包负责人当月10%~100%的当月工资,并承担事故损失。发生一般事故,根据公司管理办法处理。
4、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客户投诉、赔偿或者退货的,除追究检验、销售、公司主管人员责任外,公司仍要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生产车间、设备、生产配套设施、原材料、水、电、辅助生产用气、生产工具、生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
2、甲方为需要住宿的员工提供宿舍和就餐。参与承包人员按照中、晚餐每餐3元的标准向公司缴纳伙食费,不足部分由公司贴补。具体收费时间待食堂管理办法实施后开始执行。
3、甲方按产量、质量、成本等核算每月承包费,交乙方签字确认。工资发放时间按照公司现有规定执行。
4、甲方安排生产任务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不连续安排两天及以上超过十二小时的生产任务。保证员工每月的日平均出勤时间不超过12小时。
5、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艺程序、产品质量、节约水电、生产设备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对乙方所提出需要甲方配合协助的设备维修、设备改造、劳动保护以及其它合理诉求,甲方有义务及时处理和,不得推诿。
6、甲方对乙方的人员调配、工资发放、违纪处理等事项有指导、建议和监督权。甲方有权按照厂规厂纪对违纪员工进行教育和处罚。处罚款当月从承包费中扣除。如乙方员工违犯国家法律的,甲方有权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依据公司生产订单安排生产,做好人员调配,合理安排用工,全力完成公司交给的生产任务。严格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工艺流程单。
2、乙方负责依据公司管理办法,进行生产管理,岗位定员,工资分配。承包人依据结算数额,按照管辖员工的工作任务、工作表现、出勤状态编制工资和奖金发放单。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由甲方负责发放。
3、乙方应按规定保养和维修设备。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需要甲方处理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处理时间和要求。如甲方没有及时处置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如因乙方违章作业导致甲方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的,乙方应承担事故责任和处理费用。其它意外原因导致的上述事故,责任甲方承担。
5、公司每月召开生产调度会,下达月生产计划;每周下达生产任务单,乙方应根据任务单,完成所下达的生产任务。
6、乙方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的义务和稳定员工队伍的义务。乙方承包人应秉公处事,平等待人,搞好内部员工团结,共同完成生产任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连续两个月不能按照本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或者管理混乱,严重背离公司管理办法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前15天告知乙方。乙方应将生产人员无条件交予甲方管理。不借故阻挠、设置障碍,确保顺利过渡。甲方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扣除相应罚款,予以清账。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延期15个工作日以上,乙方有权提出申诉,直至提出解除合同、结算工资的要求。
九、本合同相关条款:
1、本协议相关的一些实施细则,在以上条款的原则下,由甲方起草实施细则,双方协商,逐步完善。
2、车间管理奖罚制度、承包体内员工工资制定及发放细则,以及后续双方协商确定的其它文本,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补充。
3、本协议有效期终止后,如双方均无异议,2014年可在完善此协议的基础上延续。因不可抗力造成此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执行时,双方协商解决。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对方的全部损失。如有异议,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均享有提请企业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的权利。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