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是一所位于重庆市北碚区的综合性大学,成立于2005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自主招生是西南大学选拔优秀生源的重要渠道之一。2023年自主招生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这篇文章将详细介绍相关信息。
一、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凡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三等奖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三等奖以上;
3.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二等奖以上、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以上、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优胜奖以上;
5.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阅读与表达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可提供专著、学术论文、文学作品、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我校将本科专业中的40个专业(类)做为自主招生专业(具体见附表),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招生计划
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坚持“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
四、申请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的40个专业(类)划分为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并在所选类别中填报六个专业,具体类别参见附表。
2.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31日。
3.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教育部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填写并打印报名申请表。
4.材料提交:
(1)考生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签署意见,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材料由考生本人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一并邮寄或送达学校招生办公室。
(2)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在加盖单位公章或专家个人签名后,由推荐人(单位)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送达学校招生办公室。
(3)学校以收到的考生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材料寄送截止时间:3月31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5.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面审核,择优确定参加本校测试的考生。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学校于4月25日前,在本校、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向社会公布获得参加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申请学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缴纳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具体事项随测试资格名单一并公布。
五、测试和合格考生确定
1.测试时间:6月12-14日。其中,6月12-13日现场报到,6月14日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在公布参加测试学生名单时一并公布。
2.测试内容和方式:学校采取“学科面试+综合笔试”的测试方式,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其中,学科面试成绩占总分的80%,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测试。综合笔试(一科)成绩占总分的20%,着重考察学生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3.合格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排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合格考生,并于6月20日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分为A、B两类,每类人数各占合格考生人数的50%。
六、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2.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按照以下办法录取:
A类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或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结合各专业往年录取分数和考生专业志愿,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对未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不到我校有关专业往年录取分数,则不予录取。
3.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七、运行与监督
1.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
2.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考生申诉和社会监督。
3.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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