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的化学结构与毒性在某些方面有密切的关系。)按损害的器官或系统分类:神经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循环系统、肝脏、肾脏
1基本概念
1).毒物:(1)一般来说,凡作用于人体并产生有害作用的化学物质。(2)通常是指在小剂量的情况下,通过一定条件作用于机体,引起机体功能或器质性改变,导致暂时性或持久性病理损害乃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有毒与无毒意义上是相对的:(1)毒物只在一定条件下作用于人体才具与毒性(2)任何物质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就能出现毒害作用“毒物本身不是毒物,而剂量使其成为毒物”(德国医生帕拉塞尔士)
2).生产性毒物(工业毒物):
在工业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物质,称作生产性毒物或工业毒物。工业毒物常以气体、蒸汽、烟、尘、雾等形态存在于生产环境。中毒:有毒物质在体内起化学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破坏、生理机能障碍甚至死亡等现象称为中毒。急性中毒:毒物一次或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后引起的中毒,称为急性中毒。急性职业中毒:工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工业毒物引起的急性中毒称为急性职业中毒。
2.毒物的分类:
1)按用途分类:原料、中间产物、最终产物、辅助原料。
2)按按化学结构分类:无机化合物一般按其理化特性来分类,有机化合物则按其结构式或官能团来分类。毒物的化学结构与毒性在某些方面有密切的关系。
3)按生物作用性质分类:刺激性气体、窒息性气体、麻醉性气体、溶血性气体、致敏性毒物。
)按损害的器官或系统分类:神经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循环系统、肝脏、肾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