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工商改革发展大局,是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政治任务。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系基本确立,“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三是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力度进一步加大,权力运行机制日趋规范。在注册资本认缴、先照后证、年报公示等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中,全省工商系统要按照在国务院第三次
同志们:
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在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并对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行分析研究之后召开的。国庆同志代表省局党组作了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年全省工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了20**年工作任务,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信心与决心
党的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建设廉洁政治,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社会氛围。明确告诫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目标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不够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政府系统要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要放权限权,坚决打掉寻租空间;要严管公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要勤政有为,推动重大决策落实;要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要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委书记赵克志在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要求,全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来,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全力以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陈敏尔省长在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要大力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切实管好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职人员,强化廉政教育、作风整治、案件查办、依法行政、督查落实,要以加强廉政建设为动力,全力以赴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在部署全省反腐败工作时指出,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巩固扩大作风整治成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定不移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总局张茅局长在今年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要适应体制改革、机构调整的新形势,加大反腐倡廉力度,要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法治工商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央、省委和总局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为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工商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着力抓好贯彻落实。
过去一年,全省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坚持把“严守党的纪律”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纪问责,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工商系统廉政教育不断深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逐步强化。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系基本确立,“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三是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力度进一步加大,权力运行机制日趋规范。四是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纪检监察“三转”工作落实有效。五是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工商系统工作效能得到较大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仍然存在少数单位(部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形势的严峻性和腐败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有的单位和个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不够坚决,“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对干部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有些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纪律观念不强,个别党员干部发生了违纪违规问题。20**年全系统共有16名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这些问题表明,我们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思想上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党组(党委)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既要看到已经取得的成效,也要看到面临的复杂局面,主动适应和融入新常态,把落实好中纪委五次全会特别是习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做好安排部署,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以创新的精神和严肃的态度,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严明纪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第一,要注重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多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守纪律,还要守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我们要切实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工商系统党的纪律建设。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首先,就是要增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其次,就是要增强工作纪律观念。没有纪律的约束是带不好队伍的,不严肃纪律是不能打胜仗的。当前,工商系统还存在一些纪律松弛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守纪律、不守规矩、我行我素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不讲原则讲变通、不讲正气讲义气、不讲规矩讲利益,这些都与党性格格不入,都是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的根源。另外,要特别注意的是,要防止在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过程中,放松思想警觉,违反财经纪律和人事纪律等问题的发生。
第二,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规定。有纪律、有规矩就得遵守。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好的纪律和规矩立不起来,坏的习惯和习气就会蔓延,“破窗效应”就会越放越大。为此,我们要严格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旗帜鲜明地反对“七个有之”的行为;自觉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同时,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人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滋生腐败。真正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我们要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的“十项规定”和“十严禁十不准”要求,始终保持经常抓的韧劲和长期抓的耐心,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特别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等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全省工商系统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一以贯之地落实。
第三,要确保权力公开运行。在注册资本认缴、先照后证、年报公示等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中,全省工商系统要按照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以权力lsquo;瘦身rsquo;为廉政lsquo;强身rsquo;”的要求,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增强工作运行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坚决杜绝少数人在工作中以权谋私,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同时,要对在改革中可能出现新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清理和评估,明确廉政风险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完善防控措施,及时跟进布防,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漏洞,巩固防控廉政风险成果。
第四,要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有了进一步好转,但以权谋私、乱收滥罚等问题在个别单位、个别地方还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争利、执法扰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出现了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套取、骗取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的案件,一些干部受到组织处理,还有一些案件已经移交司法机关。这充分说明要下力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现实性和紧迫性。全省工商系统要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针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管特点,强化对企业注册、执法办案、广告监管、著名商标审查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继续通过开展上级督察、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畅通网络沟通投诉渠道、深入基层企业走访等途径,对群众反映、媒体曝光、明查暗访中发现的个别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还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以及“吃拿卡要”和办“关系案”、“人情案”、“利益案”等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决不遮丑。要严禁工商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监管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接受宴请和到高档娱乐消费,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工商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及贪污私分、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问题。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努力在全系统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落实责任,就是落实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这是我们各级党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政治任务。去年,省局党组制订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及《实施细则》,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具体内容、职能分工和保障措施。今年,要突出抓好责任落实、工作内容落实,自觉把“两个责任”承担好、履行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组要承担起纪律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作风建设、带好队伍的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起来,关键在于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党组(党委)必须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增强主体意识、主动意识、主责意识,做到“知责、明责、履责”,让主体责任落到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身上,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层层主动抓落实的新局面。党组(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的工作,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绝不能做对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的“老好人”。
二是要坚持“一岗双责”不放松。首先,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承担起“一岗双责”责任,根据工作分工,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在管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做好“党务”工作。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以党务促业务,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其次,各级局机关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也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要敢抓敢管,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逐步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良好氛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现象、出现严重腐败案件的单位,不仅要依法依规追究涉案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三是要狠抓监督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主责,提高监督能力,查处违反纪律行为,惩治腐败,正风肃纪。一方面,要严格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厘清主业,拓展执纪监督渠道,规范执纪监督流程,完善执纪监督措施,增强执纪监督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注意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内容、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反腐倡廉任务落到实处。与此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还要积极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努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各级党组(党委)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执纪监督效能。
同志们,自己守住纪律底线,就是最好的自我保护。帮助别人守住纪律底线,就是对别人最大的爱护。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以案为鉴、以人为镜,时刻对照“七个有之”自查自警、慎小慎微,经常问问自己,是否做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也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做一个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党员干部。
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工商改革发展大局,是全省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政治任务。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推动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工商行政管理科学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保障!